總網頁瀏覽量

2022年5月23日 星期一

當資格論用到「極致」,「失敗者」便甚麼都「沒資格」

  比方說一個身心健全的年經啃老族兼無業遊民甲,對於把資格論用到「極致」的乙來說,甲是沒資格活着的,因為乙會認為甲不但絲毫不回饋社會,更反而剝削理應被甲在各方面支援的父母,所以在乙眼中甲是不應存在的社會寄生蟲。

  那麼,甲是否不應該活着?對於乙來說絕非如此,因為乙會認為甲也沒資格放棄自己的生命,畢竟還有不少身心殘障兼無父無母的人還在努力一邊自力更生一邊為他人作出貢獻,所以在乙眼中比他們幸福及幸運得多的甲根本絲毫沒有自暴自棄、更不可能有任何自殺的理由。

  同樣的,乙會認為甲沒資格感到幸福快樂,因為在乙眼中如此不思進取的甲要是還有這些感受的話,只會變得愈來愈安於現狀,因而缺乏變得上進的動力,從而使甲及父母的情況變得更為嚴峻,甚至最終可能陷入無可挽回的地步。

  另一方面,乙也會認為甲沒資格不感到幸福快樂,因為至少甲還是個身心健全而且有着允許被甲剝削的父母的年輕人,只要願意痛改前非的話,至少在父母的合理支持下未來還是有無眼可能,所以在乙眼中甲根本就已經是極為幸運,完全沒有條件感到不愉快。


  那麼,甲應該怎樣做才能滿足乙?唯一的方法就是立刻停止啃老並具建設性地為社會發揮自己的正面價值,否則甲在乙心中只會繼續是既沒資格活着又沒資格自殺,而且是既沒資格感到幸福快樂又沒資格感到不幸福快樂的人。

  可是,一個人是不會無緣無故啃老的,而且一個習慣啃老的人也不可能說變得上進就真的會馬上變得上進的,所以對於甲來說,乙的要求根本不可能立刻滿足,因此乙一方面可以嘗試瞭解是甚麼導致甲走上啃老的道路,另一方面也給時間甲朝乙希望的方向改變,否則不論乙的觀點看起來再怎麼正確,都是難以解決在乙眼中甲所造成的問題的,儘管嚴格來說解決問題的責任在甲身上。

  既然如此,為甚麼乙還是會如此堅持甲必須立刻改變呢?這很可能是因為在乙眼中甲這種情況從一開始就根本不應出現,而這種情況的出現對乙來說是無論如何都絕對無法忍受的,所以乙會認為這所有一切都是甲的責任,因此才會如此強硬的強求甲這種情況需要馬上消失。

  由此推論,一般來說,一個人愈是執着於把資格論用到「極致」,便很可能愈意味着那個人心中的世界的各方面都必須是某些特定的固定的樣子,因而便愈是抗拒實際上幾乎必然出現的在那個人的理想藍圖以外的各種極難短期內大幅改變的現實上的難處,並會接近條件反射地認為一切都是那些有着那些難處的人的責任。


  這樣的話,是否就意味着資格論就不能用呢?當然不是,只是在用資格論前,一個人最好一方面先調查明白一些表面問題背後的深層原因,另一方面先弄清楚自己到底想說甚麼,否則便很容易說出像乙那樣認為甲既沒資格活着又沒資格自殺,而且既沒資格感到幸福快樂又沒資格感到不幸福快樂,這樣怎麼看都沒甚麼實質意義兼且有自相衝突之嫌的疑似情緒化的責難。

  當然,實際上即使是那些把資格論用到「極致」的人也很少會像乙這樣明目張膽地公開認為甲既沒資格活着又沒資格自殺的,只是如果甲真的因為乙所說的理由而沒資格感到幸福快樂,那麼按照類似的思路,其實甲也是沒資格感到不幸福快樂的,所以在用資格論時要弄清楚自己究竟在說甚麼其實並沒有看起來那麼容易。

  問題的根源在於,當一個人用資格論時,很容易便不知不覺受制於一些看起來無條件成立的「黃金定律」,而且也沒有考慮它們之間是有一定可能出現相當程度的兼容問題的,也就是思維不自覺地變得片面,從而缺乏對問題的全面及深層的理解,因此才會作出一些看似無比正確卻極難實現的大道理而不自知。

  例如當一個社會一方面要求年輕人多生育以解決生育率下降所造成的種種社會問題(否則那些年輕人便「沒資格」認為自己不太自私),另一方面又要求他們各方面都要一直善待子女以給予那些子女理應享有的幸福快樂的童年(否則那些年輕人便「沒資格」自視為好父母),雖然這兩個要求單獨分開來看都十分正當,但要求他們同時嚴格執行兩者便會逼使他們付出非常高昂的代價,因為一方面很多年輕人的各種經濟及情感壓力本來便因為僧多粥少而早就變得很大,另一方面普世人權的大幅提升以及社會各方面的惡性競爭(特別是下一代的教育及就業當中種種成王敗寇的殘酷爭奪)卻導致生兒育女的各種資源成本及能力門檻上升到一個十分驚人的地步(當然這遠遠絕非否定如此可貴及無可替代的人權的理由),所以如果那些年輕人多生育的話便難以一直給予如此眾多的子女條件寬鬆甚或無條件的愛,而如果堅持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視子女的福祉為壓倒一切的話便難以一面多生育一面不變得不再負上如此沉重的責任(雖然要求那些年輕人的父母幫助照顧那些年輕人的子女看似能大幅舒緩這些問題,但有着有能力及意願這樣做的父母的年輕人並不多,而且這種做法不但不被社會鼓勵,更很容易製造一些其他的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本來就難以調和的婆媳矛盾,以及對那些父母的一些變相的剝削等等)。


  遺憾的是,如果一個社會把資格論用到「極致」的人愈多,社會上的「失敗者」所擁有的「資格」便愈少,因為一方面其他人認為既然社會給予了每一個人競爭的機會,那些「失敗者」便要為自己的「失敗」負全責,另一方面前者卻對在這種惡性競爭下總得有人成為社會中的「失敗者」的事實視而不見,而只會認為後者的存在就是對社會的禍害,所以那些「失敗者」便得承受其他人透過馬太效應帶給他們的種種惡果。

  當然,有些失敗者確實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所以有些人認為他們甚麼都沒資格是可以理解的,否則一旦大部分人都變得毫無理由地不思進取的話,整個社會就會變得難以運作,因此帶給他們極大的生存危機,從而導致大家都不希望出現的結果。

  可是,也有一些人之所以有極大機會成為「失敗者」,是因為他們的天賦及興趣都不被他們身處的產業極度單一的社會所重視(本來正常來說產業愈單一便愈容易出現惡性競爭),因此他們經常難以避免用自己的短處和別人的長處作出實質上不公平的競爭,而前者的優點卻又因嚴重欠缺多元化的社會而難以變為為社會所用的價值(儘管並非所有社會都有條件作出多元化的發展),所以除非這些「失敗者」明顯有移民或跨地域遙距工作的能力,否則如果其他人認為這些「失敗者」甚麼都「沒資格」的話,這種想法本身就非常值得商確,畢竟本質上那些「失敗者」只是生錯了地方而已(即使這不代表那個地方本身有問題),而他們是否有能力移民或跨地域遙距工作也不完全是他們自身所能決定的。

   不過,即使這種想法在理智上有待商確,但在情感上卻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社會上絕大部分人都認為自身的負面情緒只能傾倒在別人身上,而前者又往往只敢選擇「失敗者」作為傾倒對象,所以當前者把資格論用到「極致」時,實際上等於是要求後者成為社會在負面情緒上的垃圾發電站(但是前者卻很少會想到把自己也升級為這種垃圾發電站),不但要那些「失敗者」承受其他人給他們的負面情緒,更要那些「失敗者」把這些負面情緒轉化為使自己成功的動力及社會的正能量,否則其他人便會認為那些「失敗者」根本就甚麼都「沒資格」,活該無條件無抵抗地接受其他人的一切批評及責難。

2022年2月12日 星期六

在溝通上知己知彼往往比說話技巧更為根本和重要

  設想一個專門搭橋的工程師,有着豐富的搭橋經驗、高超的搭橋技術和淵博的搭橋知識,在撘建最新的橋前的所有撘橋成果都讓人感到十分滿意,可這一次這個工程師卻搞得一塌糊塗,原因並不是過往的知識、技術和經驗在這次不再適用,而是因為在此之前都是由別人告訴這個工程師橋樑應該由哪裡撘建到哪裡,以及應該採用甚麼路線(不是所有橋樑都是完全的直線),而這次橋樑的起點和終點則得由這個工程師自己決定,但這個工程師卻沒有意識到原來自己並不擅長制定這些最為關鍵的決策,反而被自己過往的成功經驗沖昏了頭腦。也就是說,搭橋的知識、技術和經驗對於撘建一條好橋固然是絕對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認清橋樑的起點和終點到底在哪裡,以及橋樑應該採用何種路線,因為橋樑的起點、終點和行走路線一般不太受搭橋的知識、技術和經驗等影響,而更多是由橋樑背後的需求決定,可是橋樑的起點、終點和行走路線卻往往直接決定如何應用搭橋的知識、技術和經驗。
  我認為人際溝通往往也是類似的情況,因為我也親眼看見了某個同事雖然有着頗為高超的說話技巧,表面上好像差不多和誰都相處得不錯,但是背後卻偶爾便被不少其他同事說其壞話(雖然也不是很嚴重),而這些壞話怎麼聽都不太可能涉及明顯的利益或仇怨,因此在仔細聽了那些關於那個同事的壞話並加以思考後,我注意到了別人都認為那個同事通常只會說自己感興趣的事,而對別人關心甚麼似乎並不是感有很大的興趣。如果我沒有聽到這些的話,我很可能會繼續把提升自身社交能力的關鍵誤判為先專注於學習和訓練溝通技巧,這樣我就會忽略了對自身及他人當下各種重要相關狀況的觀察(補捉現象的能力)和洞察(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的能力及意願(特別是情感方面)才是自己真正首先要惡補的最基本的溝通內功,因為只有知己知彼才能可靠地設定高效的溝通目標,而不同的溝通目標需要不同的說話技巧來實現。
  一言以敝之,要好好撘建溝通這座「橋樑」,首要任務是要明確它的起點(自身的狀況)和終點(對方的狀況)在哪裡,以及要採用甚麼路線(為了避開對方的甚麼),然後才是如何應用甚麼說話技巧,否則即使說話技巧再怎麼高明(當然這也是絕對必要的),由於目的地從一開始就錯得離譜,撘建出的「橋樑」不管質素怎樣高都只會是事倍功半,甚至適得其反。那麼在自己主動向對方溝通時,決定這些「橋樑」的起點、終點及路線又至少包括了甚麼,以及如何整合這一切?

  先說起點(溝通的出發點),也就是自身當下的狀況,我認為這至少包括這5個問題:
  1. 自己在這次溝通中需要做到甚麼?
  2. 自己在這次溝通中需要避免甚麼?
  3. 自己在這次溝通中想要獲取甚麼?
  4. 自己在這次溝通中不想暴露甚麼?
  5. 自己當下的情緒對這次溝通的影響是甚麼?
  要回答這些問題,一般是需要最起碼的自我覺察和對自己誠實的勇氣(特別是「自己需要的和自己想要的可以很不一樣」這一點)。而如果一個人的溝通習慣於沒甚麼目標又不注意自身當下的情感的話,往往也不會打算回答這些問題,因此這些問題其實並不總是看起來的那麼容易回答,特別是如果一個人並不瞭解自己的話。
  當然,即使是較為需要認真看待的溝通,完全無法回答這些問題也不意味着無法作出高效的溝通。只是如果能好好的回答這些問題,至少意味着自己很清楚知道自己到底在幹甚麼,這樣一來各種溝通方面的風險就能大大降低。

  然後是終點(溝通的切入點),也就是對方當下的狀況,我認為這至少包括這5個問題:
  1. 對方當下需要知道甚麼?
  2. 對方當下不能知道甚麼?
  3. 對方當下對甚麼感興趣?
  4. 對方當下不想聽到甚麼?
  5. 對方當下的情緒及精神狀態是甚麼?
  要回答這些問題,一般是需要對對方的處境和喜好等有最起碼的瞭解(而這需要平日對對方有一定的觀察和洞察),而不只是「不要在對方因為做重要的事而忙個不停時和對方說些無關痛癢的閒話」這類即使對對方近乎一無所知都能立刻明白的入門級別的道理。因為除了在工作上的溝通這類情況外,如果在不嘗試瞭解對方當下的情感狀態及關注的事物等就貿然主對向對方溝通(除非是剛開始接觸對方),其實就像連橋樑應該連接甚麼具體位置都不知道就直接施工一般魯莽(當然也有些時候只能一邊施工一邊尋找並修正終點),而這種失誤不是單靠施工質素就能完全彌補的,所以在這情況下即使是高超的說話技巧頂多也只能對方對這次溝通的不滿控制至對方可接受的程度。
  當然,即使是較為需要認真看待的溝通,完全無法回答這些問題也不意味着無法作出高效的溝通(而且在剛開始接觸對方時也不太可能有能力回答這些問題)。只是如果能好好的回答這些問題,至少意味着自己很努力嘗試尊重和重視對方,這樣一來對方或多或少更能感受到自己某程度上的誠意,從而進一步減少抗拒溝通的可能性及程度。

  最後是行走路線,也就是到底應該直來直去(直來直去本身不代表說話技巧低下)還是需要避開甚麼障礙以免不慎碰到對方的痛點而不自知(迂迴曲折本身不代表說話技巧高超),而這是很難找到放諸四海皆準的答案的,畢竟每一個人都有和別人不一樣的地方。正因如此,相較於只會尋找一些看似很有道理的「公式」(即使它們依然很有參考價值),還不如平日嘗試更多的不動聲色地觀察和洞察對方(有些時候也需要不着痕跡地主動試探),以及訓練自己感知對方當下情感的能力,從而讓自己能更高效地個別情況個別分析。
  比如說,如果總是想都不想就完全直來直去的話(當然有些情況就是要直來直去),對方可能會覺得自己這次溝通的目的性太強,因而感到不自然及不舒服。而如此直來直去有些時候也是變相向對方暗示自己很輕易就能看穿對方內心真實的一面,因而既讓對方因為自己太快如此瞭解對方而感到難受和恐懼,又暴露出自己對別人的那種極強的觀察和洞察能力及意願,從而使對方更為防範自己,甚至暗地裏誘使他人也加強同類的防範。
  另一方面,如果總是想都不想就來個「九曲十三彎」的話(當然有些情況就是要迂迴曲折),對方可能會因為覺得自己太過不坦誠而盡可能疏遠自己,或者至少懷疑這次的溝通是另有目的的。而如此迂迴曲折有些時候也是變相向對方暗示自己一點也不簡單,因而既讓對方因為懷疑自己的真實一面而感到不安,又讓對方驚覺原來對方一點也摸不透自己而更為防範自己,甚至暗地裏誘使他人也加強同類的防範。

  在意識到在溝通上知已知彼往往比說話技巧更為重要前,我就曾犯下一個溝通上的不算嚴重的失誤,而這個失誤挺能說明這個主次問題。在工作時,我和很多其他同事需要使用到的軟件系統有一個非常罕見但又較為嚴重的程式錯誤,也察覺到這個程式錯誤可以是在甚麼情況下出現,甚至找到了一個雖然有點低效卻又在治標上尚算可靠的事後補救方法,所以我打算把這些分享給直屬上司和其他同事,大部分同事都對我這些分享很感興趣,當中也有一些同事感謝我的分享,可是也有少數同事對我這些分享一點興趣也沒有,因為在我向他們分享時他們明顯是在敷衍我。
  由於我不會輕易認為是對方的問題,而是習慣先從自身找原因,在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知已知彼上出了問題下(也就是「橋樑」的目的地本身就有問題),我那時想到的是自己的說話技巧應該是遺漏了一些我理應注意到的要素,所以我那次的溝通才會雖然對大部分同事有效,卻對那些少數同事無效。但是及後我自問我那次溝通的內容尚算精簡、思路頗為清晰、語氣有點溫和、聲量適中、肢體語言也沒甚麼大問題,而且我也選在他們閒閒沒事做及情緒平穩的時候,再加上溝通內容是對他們來說切身的事,以及那些溝通對大部分同事都有效,所以那時我只能認為是自己在說話技巧上還存在着一些重大的盲點,而自己很可能短期內都很難發現這些盲點。
  當我明白在溝通上知己知彼往往比說話技巧更為根本和重要後,再次反省自己的那次失誤就意識到原來自己根本沒有考慮到那些少數的同事本來就極少認真看待自己的工作(即使我早就知道這點),而只是單純地認為我那次分享會對他們的工作有所幫助。說到底,由於差不多所有人都知道某些同事從一開始就只是「騎牛搵馬」,也沒有甚麼人認為這有甚麼問題,所以對那些少數的同事來說根本沒必要在工作上如此用心,而且即使我不和他們分享,萬一他們遇上那個程式錯誤也能很快發現並馬上意識到其嚴重性,而那個補救方法又能很輕易就找到,加上他們不需要知道那個程式錯誤是在甚麼情況下會出現,所以我雖然在責任上依然應該和那些少數的同事分享,但也大可在分享這個程式錯誤的存在本身時發現他們明顯對此分享不感興趣後,哪怕自己的說話技巧再好都沒必要一併分享那個錯誤的嚴重性及補救方法等其他資訊。

  反過來說,如果是對方主動向自己溝通的話(對方主動把「橋樑」搭建至自己那方),也不妨邊用心仔細傾聽邊思考以下問題(「橋樑」的起點在哪裡):
  1. 對方在這次溝通中想要傳遞甚麼?
  2. 對方在這次溝通中不想暴露甚麼?
  3. 對方在這次溝通中想要獲取甚麼?
  4. 對方在這次溝通中不想聽到甚麼?
  5. 對方當下的情緒及精神狀態是甚麼?
  當然,如果在用心仔細傾聽對方的狀態下根本無法同時兼顧這些思考,那就還不如不要在當下就想這些,因為用心仔細傾聽對方才是最重要的。另一方面,如果能同時兼顧這一切,就能更好地配合對方的需求和情感並作出更適用於對方的回應,從而達致更高效的溝通。
  更進一步的話,可以嘗試觀察和洞察對方在溝通上對自己的各種重要相關預判(「橋樑」的終點打算在哪裡以及打算避開甚麼地方),這樣既可以摸索出對方至少部分的溝通模式,又可以估算對方怎樣看待自己以及認為自己可能有甚麼痛點,從而判斷對方有多瞭解自己和對自己會否有甚麼誤解和錯判。至於有沒有必要進一步確認對方是否真的有那些誤解,乃至讓對方注意到那些錯判,那就是需要個別情況個別分析的另一個問題了。

  在意識到在溝通上知己知彼往往比說話技巧更為重要後,我有一個至少看起來有效的應對對方主動向自己溝通的例子,雖然我知道這對別人來說根本就不值一提。在我忙於工作時,我無意中聽到了少部分同事好像是在說一些是非,由於他們沒有明顯壓低聲量(或許是不自覺地愈說聲量愈大),而我也因為工作關係在那個當下難以遠離他們,因此我就只能假裝聽不見,可是其中一個同事事後卻一個人低調地要求我不要說出去,而因為我從一開始就不會說,這樣一來答應那個同事就不是甚麼難事。
  但是,我不知怎的很快就意識到他們那時的心理狀態並明白這才是問題關鍵,所以我並沒有只是單純的答應,而是也強調自己沒能力也沒理由記住這些是非,以及自己不可能跟任何其他人說的理由,以讓對方有充分的理由感到安心。這是因為我發現那時他們一方面只想互相訴說那些是非而似乎沒有顧及有沒有其他人靠近,緊接着卻又挺為害怕別人知道他們說了那些是非,所以我認為消除他們當下的恐懼的其中一個高效方法就是給予他們一個他們認為是足夠強力的保證,而如果我沒意識到在溝通上知己知彼往往比說話技巧更為重要的話我恐怕不會想到這些。
  假如我沒有覺察到對方這些情緒的話,我或許只會是單純的答應對方,那時對方或許會進一步試探我在保密方面的可靠度及可信度(因而很可能令情況變得更加複雜麻煩),或許會表面上相信我的回答,暗地裡他們卻開始防範我及在工作上疏遠我。雖然我無法確切知道這種可能性最終會走向何方,但怎麼想也不太可能比我實際上選擇的處理方式所導致的結果要好,因此我也慶幸自己能理清溝通上的主次問題。

  至於溝通上的行走路線應該是直來直去還是迂迴曲折,我也有一個例子可以分享。有一天我和一些同事從自己所屬的支部被短暫調派到另一個支部以支援那裏,雖然兩個支部都是主力處理同類的申請,但因為它們對這類申請的處理細節有不少明顯差異,而且我們當中有少部分是第一次被調派到那裏,加上那裏工作量遠比自己所屬的支部要大,因此在沒有時間適應這些差異下,某個同事在犯了一個不太嚴重而且很快就被補救的錯誤後被我們支援的支部中的某個上司有點嚴厲地公開批評(因此我也聽到了一些)。
  在和其他同事返回自己所屬的支部途中,我注意到了那個同事隱約有點憤怒但又不太想說出來,所以我便透過簡短地與其他同事分享自己在支援期間適應上遇到的問題來試探那個同事的反應,而那個同事很快就順着我的話題說出了因為被那個上司批評而感到的不滿,也就是覺得自己不應該只是因為犯下一個不太嚴重而且很快就被補救的錯誤就被人當眾罵得這麼狠。雖然這時那個同事表現出明顯的憤怒,可是我覺察到的卻是背後的委屈,所以我便問那個同事是否認為明明是那個被支援的支部好不容易才得到我們的支援,卻不但連感謝也沒有一句,反而怪責我們無法迅速適應那個支部的工作方式,而那個同事馬上便作出的肯定的回應,讓我看到那個同事已經釋放了一些情緒並感到被我說中了自己的心情(即使被我說中之前其他同事都應該看出來了),因此我認為這次這種迂迴曲折的行走路線是足夠有效的。
  假如我沒有採用迂迴曲折的行走路線,而是在覺察到那背後的委屈後用直來直去的方式在其他同事的面前用不帶批判的方式說出那個同事的委屈,那麼即使我說中了那個同事的心底話,那個同事的心情也不一定會變好,因為當時的我在不作試探的前提下難以確定那個同事是否想在那個當下談那件事,還是只是想一個人冷靜下來。即使那個同事其實本來是想說,可是我這樣做也可能會讓那個同事感到不被尊重,因為我變相在沒有考慮那個同事的意願下便在其他同事面前隨意直接說出那個同事的心底話,那個同事甚至可能會對我這種看穿別人心底話的表現感到不安,因而心情反而變得更差,這種我所做的只會適得其反。

  那麼是否總是能準確回答所有這些問題就意味着不需要說話技巧呢?當然不是的,正如即使搭橋的起點和終點,以及行走路線都十分正確,沒有起碼的搭橋知識、技術和經驗的話橋樑依然是搭不好的,只是雖然一定程度上的知己知彼和說話技巧都是可靠地高效溝通的必要條件,但是兩者還是有主次之分的—前者才是主要,後者只是次要。
  當然,我們不太可能在每一次溝通中都如此認真思考這些,否則不管我們不論再怎麼熟練這種思考,終有一天我們也很大機會會覺得溝通太累和太難,所以總是做到這個地步通常是不太可持續的。但是,至少對於較為重要的溝通,這種認真思考依然理應是利遠大於弊的,因為一旦在這些關鍵場合處理失當,局勢隨時都可以變得難以挽回,即使挽回了也得付出比原先大得多的代價,以至得不償失。
  就我個人而言,明白到在溝通上知己知彼往往比說話技巧更為重要後,我的訓練重心由說話技巧漸漸改為不動聲色地觀察和洞察別人(當然我依然會兼顧說話技巧的訓練),為此我也比以往更加側重於做一個好的聆聽者,畢竟不動聲色地觀察和洞察別人的其中一個高效方法就是經常用心仔細傾聽對方。雖然現時我的溝通能力依然不怎麼樣,但是在理清這個主次後,假以時日我的溝通能力或許就能提升至能經常和絕大部分人(不論是由我做主動還是對方做主動)高效溝通的程度。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雙贏不一定對自己利大於弊,雙輸不一定對自己弊大於利

   一般來說,比起雙輸,我們都更喜歡雙贏,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前者對我們利大於弊,而後者則對我們弊大於利。可是,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我們可能反而會基於自身利益作出相反的選擇,比如說是在以下情況:

  1. 集團A的最大利益在於其領導地位,一旦它失去其領導地位,則其生存能力將不可避免地成為其嚴重問題(但若它保有其領導地位則不必擔心這問題)

  2. 集團A擁有約80萬「兵力」,而「兵力」是決定某集團是否處於領導地位的最大決定性因素

  3. 集團B擁有約20萬「兵力」,而它的「兵力」僅次於集團A

  4. 集團A和B之間已知可行的雙贏方案將令集團A及B每星期分別獲得約400和800「兵力」(集團B比集團A獲利更多)

  5. 集團A和B之間已知可行的雙輸方案將令集團A及B每星期分別損失約2000和1000「兵力」(集團A比集團B損失更大)

  6. 集團A和B之間還沒有已知可行的一方贏另一方輸,或是雙方無輸贏的方案

  7. 集團A和B所有其他的「兵力」獲取及損失來源相比已知可行的雙贏及雙輸方案之下都顯得微不足道(因此可以不理)

  暫時先不考慮集團A和集團B以外的任何相關重要因素,也不考慮集團A直接大軍出擊一舉重創甚至消滅集團B這類選擇(至少因為其他集團很可能會迅速直接介入,使得局勢最終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以突顯集團A和B之間就雙贏和雙輸之間的博弈。


  在這種情況下,集團A選擇雙輸方案作為長遠發展方針反而是符合自身利益的決定(即使集團A將比集團B損失更多「兵力」),因為:

  1. 在約20萬/每星期約1000=約200星期後,集團B將幾乎損失所有「兵力」,因而差不多等同被消滅

  2. 另一方面,在那個時間點,集團A仍然擁有約80萬-約2000*約200星期=約40萬「兵力」,所以依然處於領導地位(暫不考慮其他集團在此期間迅速獲得大量「兵力」的可能性),從而確保其生存能力繼續不成問題

  3. 集團B為了避免被消滅,不能讓集團A維持其雙輸方案,因此必須讓集團A改為選擇雙贏方案作為長遠發展方針(暫不考慮其他集團將長期為集團B補充「兵力」的問題)

  4. 集團A改為選擇雙贏方案的唯一可能在於,集團B願意把那個方案改為集團A一直比集團B獲得更大利益(例如是變為讓集團A及B每星期分別獲得約800和400「兵力」),因為只有這樣才可能消除集團B取代集團A的領導地位的疑慮(即使改為雙方獲得大致相同的利益,這也會使集團A相對於集團B在「兵力」比例上的優勢會愈來愈小,而且因為雙方「兵力」數字上的差距基本不變,長遠而言這數字差距的影響力將變得愈來愈小,因此集團B將會對集團A的領導地位造成愈來愈大的威脅)

  5. 也就是說,集團A其實能透過選擇雙輸方案作為長遠發展方針來獲取比原本的雙贏方案對自己長遠而言更有利的新的雙贏方案

  反之,如果集團A選擇原本的雙贏方案作為長遠發展方針,無異於自取滅亡,因為在(約80-20萬)/(每星期約800-400)=約1500星期後,集團A和B的「兵力」差異將變得約為0(也就是雙方根本已沒有「兵力」差異),此時由於雙方勢均力敵(都擁有約80萬+約400*約1500星期=約20萬+約800*約1500星期=約140萬「兵力」),但集團B在那一刻馬上就會取代集團A的領導地位,所以到了這地步集團A再打算扭轉局勢可謂難上加難,甚至是已經不可能(此時即使不顧一切突然全軍出擊也很可能只是更快地自掘墳墓而已)。


  當然,這不意味着集團A永遠不會採用原本的雙贏方案,因為除了集團A和B外,還有其他集團存在,有些時候集團A可能會面對來自那些其他集團的更大和更迫切的威脅,這樣如果還要繼續同時與集團B對抗的話,即使是處於領導地位的集團A也不一定應付得來。而且,即使無須考慮其他集團,在某些重大危機下,集團A必須主動邀請集團B合作才能渡過難關,這時就得暫時採用原本的雙贏方案,特別是當集團B本來就沒必要和集團A合作的話(如此一來,集團B為了一直維持能持續比集團A獲利更多的雙贏方案,便有不斷製造這種危機的動機,而這將意味着集團A必須一直努力做好相關危機的預防工作)。

  正因如此,集團A才應該一方面選擇雙輸方案作為長遠發展方針,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必要時暫時採用原本的雙贏方案,畢竟集團A得同時兼顧自身的短期及長期利益,而這兩者在有些時候是可以有所衝突的。當然,實際上,集團A也可能一方面選擇原本的雙贏方案作為長遠發展方針,另一方面卻對其他集團施壓,以迫使它們不斷削減集團B的「兵力」,但一般來說,除非集團B本來就在損害其他集團的利益,否則集團A難以在不另外給予其他集團利益的前提下就能得逞,始終在這種情況下單靠施壓可能反而誘使其他集團改為投靠集團B(特別是如果集團B給予它們利益的話),因而適得其反。

  總之,雖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雙贏都比雙輸要好,可是在現實中,我們也得看看我們打算與甚麼人一起營造雙贏局面,以及這種局面其實是否對方一直比我們獲利更多。如果對方不單一直比我們獲利更多,更打算一旦他們的本錢變得明顯超越我們便突然改為攻擊甚至消滅我們的話,這種雙贏局面長遠來說對我們而言反而是致命的陷阱,因此假使對方主動邀請我們加入他們設計好的雙贏方案的話,我們應該在這方面步步為營才對,而不要不假思索便認為任何雙贏局面必然比任何雙輸局面可取。

2020年4月22日 星期三

損失規避與偏見

  試考慮以下例子(例子1):
  1. 甲現時擁有80萬
  2. 甲有唯一一次「賭博」機會
  3. 如果成功,則甲能擁有高達400萬
  4. 如果失敗,則甲只能擁有10萬
  5. 成功機會高達90%
  如果只考慮這些資訊,則無論怎麼考慮,都只能認為不參與這種「賭博」是源於損失規避的偏見,因為這「賭博」的期望值為(400萬*9+10萬)/10=361萬,遠大於原本的80萬。
  可是如果加上以下的資訊的話,則對整個「賭博」的看法便會很不一樣:
  6. 甲剛剛在75歲時退休
  7. 甲平均每月開支能控制在3000左右(當然是在頗為節儉的情況下),而且身體仍然相當健康(加上有子孫替自己買下可靠及全面的醫療保險)
  8. 甲的預期壽命為20年左右,而且很可能是健康地離世
  9. 甲可能的掙錢或獲任何形式的額外救濟的機會及金額都近乎0(而且甲的子孫也因替甲買下醫療保險而難以給予甲家用)
  10. 甲強烈不希望因為自己沒錢而以任何形式對自己或其他人造成任何可能的困擾
  11. 幾乎所有甲的喜好都差不多不用花錢,而且甲的退休生活已很充實(也就是並無多大不滿的地方)
  12. 甲已達成了不少夢想,因而沒有甚麼更多對夢想的追求(也就是樂見於維持現狀)
  13. 所有與甲親近的人都不太可能會出現急着用很多錢的情況,而且他們也有自己的應急錢(雖然不一定足夠)
  把這些資訊也一併考慮的話,則無論怎麼考慮,都難以認為不參與這種「賭博」仍然是偏見(縱使這仍然是廣義下的損失規避),因為甲需要預期壽命20年=240月*每月3000開支=72萬,也就是說80萬對甲來說是很有必要的,即使只有100-90=10%的機會失敗,一旦甲只能擁有10萬,則無論如何都不太可能足以應付甲的退休生活;另一方面,即使甲擁有了400萬,甲也不見得有把它們用於自身的動機,而以「把它們當作自己的應急錢」作為參與這種「賭博」的理由也不太合理,因為「賭博」失敗的代價很可能遠比沒有這筆應急錢所造成的可能風險嚴重。因此,在這情況下不參與這種「賭博」反而不是偏見,而是明智之舉。

  試考慮另一例子(例子2):
  1. 乙現時擁有80萬
  2. 乙有唯一一次賭博機會
  3. 如果成功,則乙能擁有高達400萬
  4. 如果失敗,則乙只能擁有10萬
  5. 成功機會只有10%
  如果只考慮這些資訊,則無論怎麼考慮,都不能認為不參與這種賭博是損失規避,更不能認為這種不參與是源於偏見,因為這賭博的期望值為(400萬+10萬*9)/10=49萬,明顯小於原本的80萬,所以只考慮這些資訊的話,不參與這種賭博怎麼看都是明智的。
  可是如果加上以下的資訊的話,則對整個賭博的看法便會很不一樣:
  6. 那80萬幾乎都是乙的奬學金,而且乙沒有欠債
  7. 乙剛剛25歲碩士畢業,並不打算讀博士,而是投身職場
  8. 乙幾乎肯定能馬上找到起薪3萬以上的工作,而且即使只有10萬應急錢也應該足夠安全
  9. 乙平均每月開支(連同家用及租金)能控制在2萬左右(當然是在頗為節儉的情況下)
  10. 乙一直有一個希望能儘早實現的微小的創業夢(而這也是乙最大的夢想,並且乙也至少有基本創意及守業的知識及能力),而400萬的初始資金則差不多剛剛好
  11. 乙在可見的將來都極難從任何其他途徑獲取足夠的初始資金,縱使乙能很快在其他方面做足研究及準備
  12. 乙自信自己願意及有能力承受創業及守業失敗的巨大風險,也相信自己能及時止蝕離場,而且相信自己屆時能至少基於自己的優秀學歷找到至少足以維持收支平衡的工作
  13. 如果乙甚至沒有嘗試創業,則乙會預期自己在再也沒機會嘗試後會一直感到非常後悔(即是寧願創業失敗也不想自己連嘗試的勇氣也沒有)
  把這些資訊也一併考慮的話,則無論怎麼考慮,都難以認為不參與這種賭博仍然不是偏見(縱使這仍然不是損失規避),因為假設賭博失敗,仍然有每月(3萬收入-2萬開支)*12個月=每年12萬儲蓄,即6年左右便能取回80萬-10萬=70萬的損失(而且在此期間加薪的話則很可能明顯少於6年),也就是說乙明顯能承受這種失敗;另一方面,假如乙錯失這獲得400萬的機會,則乙或許需要400萬-80萬=320萬/每年12萬儲蓄=差不多27年(雖然在此期間加薪的話則很可能明顯少於27年)才能讓自己擁有400萬,屆時(乙或許已是52歲左右)自己還有沒有創業的能力以及能否承受創業失敗的風險等都將會變成巨大的不確定性。縱上所述,在這情況下參與這種賭博才是明智的,畢竟乙大可在得到400萬後改變、押後或放棄創業計劃。

  以上2個例子旨在說明,縱使絕大多數的損失規避都是偏見,而有不少的偏見都源於損失規避,但是兩者依然沒有必然關係,因為只考慮某個選擇本身的情況只能判斷作出選擇的人在這選擇中是否損失規避,而要判斷那個人在這情況下有沒有偏見還得考慮那個人自身的情況。更進一步的話,在只考慮那選擇本身的情況而忽略了那個人自身的情況下認定任何損失規避都必然有偏見,這種認定本身才真的是偏見,而非明智之舉。由此可見,即使2人在相同的選擇情況下作出相同的選擇,基於他們自身清況的不同,也不能排除其中1人的選擇有偏見、而另1人則沒有。比方說,甲在例子2中作出乙應該作出的選擇的話反而是有偏見,而乙在例子1中作出甲應該作出的選擇的話也會變成是有偏見。
  一般而言,假如作出選擇的人在各方面都既無需及無意擁有更多,又在客觀條件上極難承受失去更多,則即使那人在某選擇中作出了損失規避的選擇,也不太可能是有偏見,反而很可能是明智之舉,因為那人沒理由為了不必要的收益而冒着滅頂之災的潛在風險;假如作出選擇的人在某些方面強烈希望擁有更多,又在客觀條件上完全能承受失去更多,則即使那人在某選擇中作出保守但絕非損失規避的選擇,也依然很可能是有偏見,而非明智之舉,因為那人無須為了完全可控的風險而放棄極難得又極想要的收益。

2019年6月24日 星期一

奧卡姆剃刀的限制

  對於一般人來說,在日常生活中應用奧卡姆剃刀的方式可概括為「用最少的假設作最合理的解釋」。本文將以一些日常生活中不難遇見的例子探討奧卡姆剃刀的一些限制。

例子一

  看下圖—


  設使一輛載滿輪椅使用者的大型巴士就這樣在繁忙的道路上停泊在它能合法使用的落客點,並堵塞了鄰近的行車線近5分鐘,期間都在讓輪椅使用者下車以接受鄰近的服務。

  一般來說,我們大概會有以下兩種合理解釋(當然也可能存在更多的合理解釋):
  1. 這司機是在犯傻吧?明明他可以好好的停在落客點上,卻硬要這樣停泊,迫使兩條行車線的車輛要硬擠進一條行車線,這樣這道路的交通不嚴重擠塞才怪!我們也很趕時間的!
  2. 這司機在要嘗試停泊在落客點時應該還有另一輛巴士已在落客點,假如那些輪椅使用者急需鄰近的服務,那麼這司機或許便被迫就這樣讓他們下車。由於每一名輪椅使用者落車速度較慢、輪椅使用者人數眾多,加上司機在落客途中嘗試好好停在落客點上對還在車上的輪椅使用者來說有相當的風險,所以在我們看見這場景時那另一輛巴士早已駛走,因此這司機看起來就像是犯傻了。社會在各方面都嘗試優待殘疾人士,也許這也是其中之一吧!

  根據奧卡姆剃刀,我們應該先接受解釋1,直至新訊息指向解釋1錯誤或解釋2正確才改為接受解釋2。這是因為任何人都有犯傻的時候,只是正常人犯傻的頻率及嚴重程度一般比不正常的人明顯要低。除非例子一的情況出現的頻率極高,否則解釋1至少是足夠合理的。另一方面,解釋2建基在「還有另一輛巴士已在落客點」及「那些輪椅使用者急需鄰近的服務」這兩大前提上,即使從它們出發解釋2也是足夠合理的,但除非有實際證據,否則我們難以得知它們成立的可能性有多高。因此,解釋1比解釋2用上更少及更可能成真的假設。

  誠然,最好的方法當然是實際調查解釋2的假設的真偽,可是一般人很難也沒有理由這樣做。最理性的做法當然是在不判斷應接受哪個解釋的情況下兩種解釋都推演一下,但若要當下判斷應接受哪個解釋的話,也不能只根據奧卡姆剃刀,因為解釋2遠遠比解釋1更有用:
  A. 基於解釋1,我們會認為重點應放在如何預防司機犯傻及在他們犯傻時立刻阻止他們。可是,幾乎沒有人會刻意犯傻,而一個人犯傻時不管有否別人提點也不太可能認為自己犯傻。也就是說,長遠而言我們難以可靠地降低例子一的情況出現的頻率或嚴重程度。如此一來,一般人只能祈求司機不要經常如此犯傻,而每次不如願時也只能批評那些司機。
  B. 基於解釋2,我們會認為重點應放在落客點是否超出負荷,如此一般人便可向相關人員反映,從而讓他們確認落客點的負荷問題。他們或許不會重視問題,或者落客點並非超出負荷,但至少我們有合理的機會降低例子一的情況出現的頻率或嚴重程度,或是明白問題的真正成因。即使最終可能依然無法紓緩問題,但此時一般人至少會在明白真相後接受現實。

  按:假如同類事件不斷出現,而且都只是由那個司機引起,那解釋1不但比解釋2合理,也反而比它更有用,因為問題核心顯然是那個司機本身,這樣一般人便可透過對他向有關人等作出正式投訴以試圖解決問題,在這情況下落客點是否超出負荷已不是那麼重要。

例子二

  看下圖—


  設使綠色貨櫃車以時速40公里衝紅燈,橫向道路當時是綠燈,時速限制70公里(但80公里也不違法)。黃色雙層巴士在此刻已在2秒急剎下完全停下,而藍色滿載小型巴士則一直以時速80公里行駛(現場超速偵測器沒有相關超速記綠便是證據)。由於其向右視線被黃色巴士阻擋,藍色巴士司機在看見綠色貨櫃車後便立刻被撞翻。結果司機當場死亡,乘客也出現嚴重死傷。現場並非交通黑點,藍色巴士司機行駛該路線已有20年,且從未出現事故。

  一般來說,我們都會認為綠色貨櫃車司機要負上大部分甚至全部負任,但對於藍色巴士司機應負上小部分責任還是不須負任何責任則有一定爭議。試考慮正反雙方的論述:
  1. 應負小部分責任—由於黃色雙層巴士在2秒前已開始急剎至完全停下,這說明很大機會有行人或車輛衝燈,行駛該路線已有20年的藍色巴士司機應該能立刻意識到這可能性。雖然現場並非交通黑點,而他也從未出現事故,但任何駕駛者依然都應該時刻小心駕駛。假設藍色巴士司機用了1秒作出反應,也有1秒時間急剎。雖然在時速80公里下1秒遠遠不足以完全停下,但至少能大幅減低車速,如此一來便能大幅降低在被綠色貨櫃車撞翻後滑行再撞向其他地方所造成的二次傷害,因而很可能減低傷亡。而且,藍色滿載小型巴士以時速80公里行駛本身雖不至於違法,也依然明顯過快,因此藍色巴士司機無論如何都要負上小部分責任。
  2. 不須負任何責任—不論藍色巴士司機當下是加速、減速或維持速度,即使他知道有貨櫃車如此衝燈,對他來說被撞的機會都是相同的。由於現場有超速偵測器,加上加速下被撞會使二次傷害變得更嚴重,因此藍色巴士司機明顯不可能加速。另一方面,由於我們不知道藍色巴士背後有否速度相當的近距尾隨小型車輛(只有小型車輛才可能在這情況下及時剎停而不直接捲入事故,因而沒在事故中提及),由於它被藍色巴士阻擋視線而無法看見黃色雙層巴士或綠色貨櫃車,它不可能先於藍色巴士或與之同時急剎,因此藍色巴士急剎的話那小型車輛便有極高機會收制不及。要麼藍色巴士因被小型車輛從後撞上而再被綠色貨櫃車撞翻,因而造成更大的傷亡,要麼藍色巴士在不減速的情況下反而可以避免意外發生(至於綠色貨櫃車會否與小型車輛相撞便與藍色巴士無關,因為小型車輛跟車太貼本身便有問題)。

  根據奧卡姆剃刀,我們應該先接受解釋1,直至新訊息指向解釋1錯誤或解釋2正確才改為接受解釋2。這是因為一般來說,只要不太快或太慢,低速行駛要比高速行駛安全,如果是載客大型車輛便更是如此,畢竟司機肩負乘客的安危。假如當時藍色巴士以時速60公里而非80公里行駛,則它很可能根本已能在進入十字路口前僅僅趕及剎停,因而避開事故。另一方面,解釋2建基在「藍色巴士背後有速度相當的近距尾隨小型車輛」這大前提上,即使在它成立下解釋2明顯比解釋1要合理得多,但除非有實際證據,否則我們難以得知它成立的可能性有多高。因此,解釋1比解釋2用上更少及更可能成真的假設,而且解釋1也足夠合理。

  誠然,最好的方法當然是實際調查解釋2的假設的真偽,而在人命關天下這點必定很快水落石出,因此一般人最理性的做法當然是在此之前不作判斷。但若要當下判斷應接受哪個解釋,也不能只根據奧卡姆剃刀,因為儘管解釋1也很有用,但解釋2依然比解釋1更有用:
  A. 基於解釋1,我們會認為重點應放在如何確保大型車輛司機以較慢而非較快的車速行駛,以降低事故的出現機會及嚴重性。這種努力固然是必要的,但無數的交通事故已一再證明只靠這點是遠遠不夠的,因此要達到目的便必須要多管齊下,而過於着重解釋1則有忽視多管齊下的危險。另一方面,即使不是基於解釋1,確保大型車輛司機以較慢而非較快的車速行駛也是再明顯不過的必然方向,因此解釋1的作用雖然依然重大,但還遠遠不夠。
  B. 基於解釋2,我們會認為重點應放在看似不太可能出現卻又極度難以處理的情況,而這將促使我們對交通安全有更全面深入的思考。一方面,我們會嘗試改善交通規則及路面設計以杜絕這些極端情況,另一方面我們也會嘗試找出處理它們的方法。比方說,如果藍色巴士司機經濟拮据但事先知道只有加速才能避免出現事故,那麼他應該加速然後因超速罰款而陷入危機,還是堅持奉公守法然後因被撞而出現傷亡?如果乘客死者親屬知道藍色巴士司機事先知道只有加速才能避免出現事故但依然奉公守法,他們會否認為他也有一定的責任?我們或許難以很快便很好的回答這些問題,但至少我們會加深對交通安全的認識及體會。

  按:只要把問題改為「為甚麼藍色巴士司機不減速」便能看出此例並無誤用奧卡姆剃刀,因為解釋1相當於「因為現場並非交通黑點,藍色巴士司機行駛該路線已有20年,且從未出現事故,所以即使黃色巴士已急剎,他依然認為自己出現事故的機會極低。由於對他來說不論是否減速出現事故的機會都是差不多,加上急剎本身有一定額外風險,因此即使一旦出現事故後果將非常嚴重,他依然認為不值得為此減速」,而解釋2相當於「假如藍色巴士背後有速度相當的近距尾隨小型車輛,則藍色巴士司機即使想減速也不能這樣做,否則幾乎必然造成更大的傷亡」。由此可見2種解釋都足夠合理,但解釋1比解釋2作出了更少的假設。

小結

  從上述兩個例子可以看出,較少假設的合理解釋固然有其優點,但有些時候較多假設的合理解釋反而可以比較少假設的更為有用,因此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應用奧卡姆剃刀的同時,也不妨嘗試推演一些較多假設的解釋,以看看它們會否也是合理,以及會否更為有用。有些時候一些在某單一特定事件中錯誤但能導致我們針對同類事件作出更有用的行為的解釋反而是更有行動層面上的價值的,因為這很可能使我們可及早降低同類事件再次出現的頻率及嚴重性。如此一來,我們一方面在認知上知道這種解釋在這次事件上是錯的,另一方面我們卻依然根據這種解釋嘗試降低同類事件再次出現的頻率及嚴重性。這種解釋在同類事件成立的機會愈高、它們成立時的後果愈嚴重、針對它們作出的行動的成本及風險愈低,則我們愈應該如此思考,反之則愈應該根據奧卡姆剃刀行事。

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因此你比別人蠢?

  就我所見,「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因此你比別人蠢」這種批評方式一點也不罕見,而「我一點也不蠢,因為我在其他領域做得比別人好」或「你也做了這蠢事,因此你也比別人蠢」這種辯護方式同樣也為數不少,可是不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在某些情況下卻是有謬誤的:

  「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因此你比別人蠢」

  謬誤一:或許是不知道有這事可做/沒能力做這事,而不一定是判斷力的分歧
  先舉一個較極端的反例(可是我真的聽過有人這樣說):「小學生也不會買騙人的比特幣及礦機(當然這不是說所有比特幣或礦機都是騙人的),而你這自稱有經驗的投資者卻買了,所以你比小學生還要蠢!」不消說的,既知道甚麼是比特幣及礦機又能買下它們的小學生即使有也差不多肯定是極少數的例外,因此我們不能肯定假如他們知道及能買下它們後有多少小學生會因而受騙,以及普遍的受騙程度會否比這自稱有經驗的投資者還要高。當然,這批評依然可能是正確的,但也只是可能而已,直接斷定這是必然便是犯下謬誤。
  然後是另一個例子:「窮人也不會上當的情緣騙案,這些富人卻上當了,所以後者比前者還要蠢!」 問題是,這些騙徒一般都會把富人作為目標,因為這些目標往往有更多的錢可被騙去,而他們也有相當機會因礙於面子及可能被抓住的痛腳而不願或不敢聲張(而且如果他們很富有的話,他們很可能會認為被騙去的金額不足以讓他們付出相對龐大的代價以討回公道),因此對於這些騙徒來說,富人的值博率大多要比窮人要高。也就是說,窮人之所以不會上當,不一定是因為富人比窮人還要蠢,更可能是因為騙徒根本不太可能會找上窮人。

  謬誤二:不排除歪打正着及老貓燒鬚,因而可能不足為訓
  設使有人這樣說:「這股壇新手也會在去年初恆指還在33,000點歷史高位時沽出全數股票,而那些股壇老手那時卻誤以為貿易戰只會是維持數星期做做樣子,到恆指首次跌至25,000點才知道自己在股市上錯判了,可見那些股壇老手比這股壇新手還要蠢!」除非那些老手因而損失慘重(因為低級嚴重失誤在股市上一次也足以致命),或是這股壇新手接下來在股市上不斷作出正確判斷而那些股壇老手往後一直錯判,否則我們不能排除這股壇新手只是歪打正着,而那些股壇老手也可能只是老貓燒鬚而已。如果這股壇新手誤以為恆指在首次跌至25,000點後便會迅速反彈至新歷史高位因而孤注一擲,而那些股壇老手知道自己在股市上錯判後馬上作出正確調整的話,那些股壇老手是否比這股壇新手還要蠢便很難說了。
  類似的例子還有:「我這賭徒在這數年來已從賭場贏得數千萬,可大部分不賭博的人不管怎麼發奮也很難維持衣食無憂,可見這些不賭博的人比賭徒還要蠢!」事實上,大部分不懂收手的賭徒最終都傾家蕩產,因此作出上述批評的人極可能為極少數例外。也就是說,即使大部分不賭博的人變成賭徒,當中不收手又能不傾家蕩產的恐怕也只是歪打正着而已。

  「我一點也不蠢,因為我在其他領域做得比別人好」與「你也做了這蠢事,因此你也比別人蠢」

  謬誤一:「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因此你比別人蠢」與「我一點也不蠢,因為我在其他領域做得比別人好」不一定相干
  一般來說,「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因此你比別人蠢」指的是被批評者在相關領域比別人在相同領域的表現要蠢,而非被批評者整個人都比別人要蠢,因此被批評者在其他領域是否做得比別人好與批評者所批評的重點不一定是相干的。即使這兩個領域相干,直接指出自己在被批評的領域為何不比別人蠢才肯定是相干的。比方說,假使有人因為買了一些很少人買的垃圾股導致損手爛腳而被批評為比一般股市中的羊群還要蠢,而那人則以自己賭馬的表現一直都比那些也有賭馬的羊群好來反駁,則那人便很可能犯下了不相干的謬誤。
  不過,假如批評者對被批評者的批評為:「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而且是在如此簡單的事上都能犯下的蠢事,因此你整個人都比別人蠢」,那麼被批評者以「我一點也不蠢,因為我在其他領域做得比別人好」便是足夠好的辯護,因為它至少能有效反駁「你整個人都比別人蠢」這部分。雖然被批評者在犯下蠢事的領域上依然可能比別人蠢,但至少被批評者的辯護是相干的,因此不管這辯護是否充分,在這情況下它至少沒犯不相干的謬誤。

  謬誤二:「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因此你比別人蠢」與「你也做了這蠢事,因此你也比別人蠢」不一定相干
  這往往與「批評是否正確與批評者有否資格作出這批評不一定相干」是大同小異,如果批評者承認自己也是比別人蠢的話便更是如此。當然,如果批評者因為不承認這點而收回對被批評者的批評的話,那麼單從這單一結果來看的話被批評者的回應倒是相干的。
  另一方面,假如被批評者的回應為:「某個在相關領域最聰明的人這次也做了這蠢事,那麼他是否也比別人蠢?」這回應反而是相干的,這是因為它恰恰道出了「最聰明的人也難免犯下別人不一定犯下的低級嚴重失誤」這簡單的道理。假如批評者的回應為:「由於你做的蠢事的程度比那最聰明的人所做的嚴重,因此你至少比他要蠢」,那其實也沒甚麼,因為比最聰明的人要蠢根本是很正常的,因此被批評者只需說批評者吹毛求疪便是了。

  總結

  當然,「你做別人不做的蠢事,因此你比別人蠢」及「我一點也不蠢,因為我在其他領域做得比別人好」或「你也做了這蠢事,因此你也比別人蠢」有否犯下謬誤很難一概而論,而是很大機會要視情況而定的。換句話說,它們不一定永遠都不能用,可是在運用它們時最好小心一點,以確定有充分理據支持,否則便難免犯下本可避免的謬誤而不自知。

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我對保齡球Current Frame Scoring的看法

  首先解釋一下甚麼是Current Frame Scoring(新制;下同):
  1. 全中必定是30分,而非像現時主流計分(舊制;下同)下的10加後2球的分數。
  2. 補中必定是10加那個Frame的第一球的分數,而非像舊制下的10加下1個Frame的第一球的分數。
  其他規則與舊制相同。

  由於以上新舊制之間計分上的差別,新舊制之間在分數上的主要分別在於:
  1. 舊制需要12個全中才能打出300分(Perfect Game),而新制則只需10個便可以,因此新制較舊制更易打出300分(雖然依然是很難,但含金量依然比舊制的低)。
  2. 舊制能打出290-299分,而新制則不能,因為在新制下10個全中必定是300分,而9個全中最多只是289分;在任何單一的Frame下,舊制的分數能在0-30之間,而新制的分數則是0-19之間或是30,因為後者全中必然為30分,而補中最高只是19分。
  3. 舊制下的全中必須是連續2個以上才有意義,而新制則只在乎全中的數量(舊制除了在乎數量也在乎連續性)。以9/|X|X|9/和X|9/|X|9/為例,在舊制下前後者在這4個Frame下的最高可能分數分別是89和80,而在新制下前後者在這4個Frame下的分數都必然是98。
  4. 舊制下對不能全中所導致的最高可能分數損失一般比新制下要高。以X|X|9/和X|X|X為例,在舊制下前後者在這3個Frame下的最高可能分數分別是69和90,意味着前者對不能全中所導致的最高可能分數損失為21分;在新制下前後者在這3個Frame下的最高可能分數分別是79和90,意味着前者對不能全中所導致的最高可能分數損失為11分。在這例子中,舊制對不能全中所導致的最高可能分數損失比新制要高出10分,即是說舊制對失誤的懲罰一般比新制要高,這意味着新制比賽比舊制比賽一般更難很快看出鹿死誰手(各方水平相當便更是如此)。以在第8個Frame雙方相差約20分這在新舊制都頗為常見的情況為例,在舊制下要追平或反超前便要領先的一方接下來都沒有火雞及落後的一方至少打出火雞(對方有Double則必須連續4個全中才行)才能成事(因為期望對方會犯下Open Frame這種職業選手眼中的低級嚴重錯誤是不切實際的),而在新制下則只需領先的一方打出2個補中及落後的一方打出2個全中便可以。
  (那些說新制比舊制更懲罰補中的大概是全中數量多但連續性低的選手,因為在舊制下完全不連續的全中和補中是同級的,但對大部分職業選手來說,即使是在極嚴苛的球道條件下都往往能打出火雞或以上,因此新制比舊制更懲罰補中這情況實際上應該是較為少見的)
  至於新舊制在補中計分上的差別對成績上的分別一般都很輕微(大多是10分內的差異),因為在高水平保齡球下任何一個Frame的第一球都很少會打出少於7個瓶(正常來說最大機會是9個,其次是8個,7個的機會其實也偏低)。綜上所述,在同樣的表現下,新制的分數一般高於舊制(雖然也有相反的情況,但一般較為極端及罕有,如8/|9/|9/|9/|9/|9/|9/|9/|9/|9/9這種舊制和新制分別為190和189的情況)。以我的最高成績(但在真正的高手下一點也不高)X|X|9/|X|X|X|X|X|X|[8]/7為例(這是我至今唯一一次在舊制下過大山,而這也只是因為狀態奇佳,因此無法反映我那較低下的水平),在舊制下是254分,而在新制下則是277分,比舊制高出23分。一般來說,全中的數量愈多但連續性愈差,新舊制之間分數的差異便愈大,因為缺乏全中連續性就是這種差異的根源,而全中的數量會放大這差異。

  以上新舊制之間在分數上的主要分別導致以下它們之間在水平上的重要不同之處:
  1. 在嚴苛的球道下,舊制強調的是維持連續正確解讀球道條件的能力,而新制則強調正確解讀球道條件的次數。因為在很少有只打直球也能維持職業級層次的保齡球手這大前提下,決定他們能否打出全中的最大變數在於他們能否正確解讀球道條件。因此在嚴苛的球道下,舊制一般較重視選手平日水平的穩定和一致性,而新制則一般較重視選手在比賽中的臨場應變能力(雖然在新舊制下兩者都很重要,但其主次之分依然是相反的)。
  2. 在理想的球道下,舊制下的分數比新制下的分數更能反映選手之間平日水平的穩定及一致性的差異,因為經驗豐富的保齡球手都知道,長遠而言打出1個Double的難度一般都高於打出2個甚至3個完全分開的全中,箇中差異在於前者對維持「穩定和一致的發揮」的要求一般比後者要高。而且理想的球道的條件變化一般不大,加上解讀它們的要求一般不高(例如House Shot的Funnel Effect就是如此),因此一般來說保齡球手在比賽中的臨場應變能力相比於他們平日水平的穩定和一致性下便沒那麼重要了(即使依然很重要)。
  3. 根據我的個人經驗,對於那些只打直球也能維持老手級層次的保齡球手來說,要打出5個沒有火雞的全中很可能反而比打出1個火雞更為容易,因為在缺乏迴轉速度及足夠的切入角度下,直球的Pocket一般比其他打法的要小,所以在直球下即使只是1個細節上的失誤(如切入點上1個板位的偏差)已能輕易使全中變補中,因此直球要連續全中的容錯程度要比其他打法的要低(雖然後者比前者更易犯下細節上的失誤)。另一方面,在其他打法下雖然較難迅速找出既適合球手球速及轉速、又適合球道條件的進攻路線,因而減少全中數量,可是只要往後連續大致正確解讀球道條件及作出相應的微調,即使犯下少量細節上的失誤也有相當機會連續全中,不管這種全中是否由幾乎必然變成有相當的運氣成份。當然,其他打法也有全中數量多但連續性差的情況,但就我所見,一般而言這情況在直球上是明顯得多的。
  4. 由於球道條件對直球幾乎完全沒影響(特別是相對於選手很可能犯下的細節上的失誤之下),加上直球幾乎沒有迴轉速度這變數(即使有也應該是微不足道,否則便不是直球),因此直球不但因為變數較少而較易維持穩定和一致的發揮,更不需像其他打法那樣講究臨場應變能力(直球幾乎完全不講究這點)。由於新制只在乎全中的數量而非像舊制般也在乎連續性,因此在水平相當的保齡球手中,打直球的平均分和用其他打法的平均分之間的差距很可能會明顯收窄(兩者都會增加,但前者的增幅明顯比後者高,因為前者比後者有更明顯的缺乏全中連續性的緣故)。在嚴苛的球道下,假如後者一直難以正確解讀球道條件,前者的平均分甚至有可能略高於後者的平均分。
  也就是說,假如新制在採用嚴苛的球道的比賽中變得愈來愈普及,選手打直球的誘因便愈來愈大,因此打直球的選手很可能也會愈來愈多。假如新制最終變成這種比賽的主流,打直球的選手變成大多數也不足為奇,當然這不意味着不打直球便很難勝出。以我這個從未達致職業級層次的保齡球手最近在House用直球打出的近期的最高分數9/|X|X|9/|X|9/|X|X|X|X6/及就我所見最近在那個House中在Sport Shot下(因為那次是在打本地賽)用其他打法的職業選手(雖然他的最高分數應該遠不只於此,但是因為我沒看到所以我不知道)的最高分數9/|X|X|X|X|X|X|9/|9/|9/9為例,在舊制下前後者的分數分別為235及246(前者低於後者是因為前者全中的連續性比後者低),而在新制下前後者的分數分別為267及256(前者高於後者是因為前者全中的數量比後者高)。由此可見新舊制之間的轉變不但可能使原本水平較低的保齡球手的分數變得高於水平較高的保齡球手,更可能使直球的分數變得高於其他打法(同上),甚至因而顛倒勝負,因此即使只是偶而出現也不能輕視。這場國際大賽是新舊制之間的差異使賽果由230-245變成213-209而顛倒勝負的實例。

  那麼新制會對保齡球圈子有甚麼可能影響?以下假設4種情況:
  1. 新制永遠無法在國際大賽中變得一直普及下去—即使這種為求增加保齡球的受歡迎程度從而在奧運上立足而作出的新嘗試失敗了,保齡球圈子至少能從中汲取寶貴的教訓,如此一來便更能找出更好的其他方法以達致相同的目的。新制針對的主要是(對於不熟悉保齡球的人來說)「難以計算分數」及「難以理解為何全中的連續性比全中的數量更重要」這2個使保齡球難以變得更受歡迎的障礙。雖然現時主要靠高水平的旁述紓緩這問題,但只是這樣可能並不足夠,因為有為數不少的人是不聽旁述的,因此保齡球圈子或許要想出其他方法配合。不論如何,在作出其他新嘗試前,保齡球圈子仍然能運作如儀,因為舊制雖然有商榷空間,但依然是行之有效的。
  2. 新制在各種國際大賽中幾乎完全取代舊制—這除了意味着採用理想的球道(但也不會如House Shot那樣理想)的國際大賽差不多肯定要成為歷史外(否則便難以清晰地突顯選手間細微卻不容忽視的水平差異,甚至不排除造成輕易打出300分的極端情況),也意味着連續全中背後反映的平日水平的穩定和一致性將變得愈來愈不被重視,因為相比之下全中數量背後反映的比賽中的臨場應變能力將變得愈來愈重要。長此下去,這將改變保齡球的本質,因為作為技巧型運動的保齡球的技巧都是透過減少變數的數量及影響力來維持穩定一致的發揮。假如臨場應變能力變成決定勝負的最主要因素的話,職業選手的訓練系統也得隨之改變,因為為了讓新制國際大賽的水平不在採用嚴苛的球道的舊制國際大賽之下(否則職業保齡球反而很可能會愈來愈不被重視,因而違背新制的原意),前者很可能會交替使用很多種前所未有地嚴苛的球道,因此職業選手便變得必須不斷在不同的嚴苛的球道下交替訓練以維持其臨場應變能力。最大的問題是,這一切都是假設直球不會成為新制下的主流,否則由於直球比其他打法簡易可控,後者將愈來愈不被保齡球圈子重視,而這將導致職業保齡球的水準明顯下降(否則在舊制下直球也應該是職業保齡球的主流才對),最終使它變得愈來愈不被重視,因而違背新制的原意。
  3. 新制和舊制一直被不同國際大賽採用,而大部分人都將它們相提並論—可以預見的是,由於他們有意或無意地無視新舊制之間在分數方面的明顯分別,幾乎只打新制國際大賽的人很可能會因為自己在它們的平均分比幾乎只打舊制的明顯要高(不管是否用新制計算舊制選手分數)而誤以為自己的實力也是高人一等,而後者也很可能因為前者這種錯誤的印象而看不起前者甚或新制(假如前後者的主流分別是直球和其他打法的話,則這兩種打法的優劣之爭也恐怕會愈演愈烈)。長此下去,舊制和新制很大機會會讓職業保齡球分裂為2個愈來愈水火不容的圈子(這現象也曾在CS1.6和CSS這一分為二的職業電競圈子中出現,而當初CSS也是透過改善遊戲引擎來嘗試擴大CS圈子),可是由於大部分人依然將它們相提並論,因此「這2個圈子都愈來愈堅持自己打的才是真正的國際大賽」便是再自然不過的事,畢竟這種爭論的核心在於全中的數量還是連續性更重要(即使雙方都同意兩者都很重要,但他們對此依然有相反的主次之分)。至於這局面有否違背新制的原意便很難說了,不過即使沒有違反,是否值得以如此龐大及難以逆轉的副作用作為代價卻是必需及早解決的關鍵問題。
  4. 新制和舊制一直被不同國際大賽採用,而大部分人都將它們視為截然不同的比賽—在理想情況下,新舊制下的2個圈子之間能維持和而不同的局面,因為雙方和外界都明白由於新制強調臨場應變能力高於維持穩定一致的發揮,而舊制則有着相反的主次之分,而且在相同表現上新制的分數一般明顯高於舊制,因此把兩者混為一談只會擾亂視線。假如直球成為新制的主流的話,這將大幅降低新制職業保齡球的門檻,因為直球以外的打法一直都使不少人卻步,而在新制下他們卻不排除最終得以維持只打直球也能輕易過山(200分以上)這水平(雖然這依然絕非易事)。如此一來,直球便不再被視為難登大雅之堂(國際大賽)的打法,而是一種與其他打法不同卻又在不同制度下(因其他打法依然會是舊制主流)獨當一面的打法。簡而言之,由於新制只重視全中數量而非連續性,只要其比賽都採用嚴苛的球道,它們便對直球更有利;由於舊制重視全中連續性多於數量,不管其比賽採用理想或嚴苛的球道,它們都對其他打法更有利,這樣新舊制下的比賽自然截然不同。

  當然,本文只是本人對新制的看法,實際上會變成怎樣是很難說的。畢竟新制雖然已在部分國際大賽上採用一段時間,可是它依然算是新事物。一般來說,整體表現是全中數量高但連續性低的選手有更大誘因打新制比賽,而有着相反表現的則有更大誘因打舊制比賽,但是後者也有故意打新制比賽的理由,畢竟新制有可能取代舊制。假如在數年後新制還能被至少一項國際大賽採用的話,那時新制便應已廣為人知,而新制比賽也應該已有不少選手參與過,到了那個地步再判斷新制的影響也為時未晚。

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我對一般保齡球玩家水平的觀察

  以下只是我5年來在House的親身體驗和網上看國際大賽的觀察,因此很可能極為片面。
  在開始前,先說說一些重大明顯失誤及細節上的失誤的例子,以讓以下內容更為清晰:
  重大明顯失誤—越過犯規線、身體失平衡(除非是一致性極高的那種,但那是近乎不可能的)、設下錯誤的目標保齡球軌跡(如在嘗試全中時以正中間為目標切入點,結果反而導致難以補中的Split,畢竟這樣打是很難全中的)、出球高度過高(這會破壞保齡球及球道,而其巨大聲音也會破壞其他人的專注力)、保齡球撞上自己的腿等(與身體失平衡同理)
  細節上的失誤—(直球)切入點板位瞄準失誤(即使只是向左或右偏差1板已能使全中變補中,而這可以是致命的)、(其他打法)球道條件解讀失誤導至切入點板位或角度失誤等
  P.S.:本文以傳統計分(而非Current Frame Scoring)方法為準,即全中為10+後2球分數及補中為10+後1球分數,而非全中為30分及補中為10+該格的第1球的分數。

外行人

  由於他們幾乎完全不會打保齡球,因此他們經常會犯下重大明顯失誤而不自知。對他們來說,落坑可說是家常便飯,最差情況下甚至會打出0分(全都落坑)。相反,他們即使只是打中1號瓶也十分困難(不落坑已算不錯),更別說是補中或全中(雖然並非不可能)。
  即使在運氣不錯下,他們也很難打出50分以上,而他們的平均分大概介乎10至40分之間。正因如此,在這個層次下在乎自己的分數對於自身實力的提升來說是毫無意義的。
  要提升層次的話,他們可考慮學習保齡球的基本,如選擇適合自己的球、拿球與出球技巧、助跑姿勢、瞄準等。經過數星期的訓練後,他們或許能輕易突破50分並脫離這個層次。
  就我所見,在House中停留在這層次的人幾乎都是部分上體育課的中學生、殘疾人士、需要家長陪同的小孩、長者或是不在乎水平的人。當然也有狀態奇差的人這種少數例外。

初學者

  雖然他們擁有保齡球的基本知識,而他們也能發現自己犯下甚麼重大明顯失誤,可是實際上他們卻幾乎總是犯下至少1個這樣的失誤。至於細節上的失誤,他們沒能力也沒閒暇去察覺,因此雖然他們只是會偶爾落坑,但卻幾乎總是打出Open Frame(即使能打中1號瓶)。
  雖然他們偶爾能打出100分以上,也很少會打岀50分以下,但他們的平均分依然只是大概介乎60至90分之間。對他們來說,若要更上一層樓,則打好基礎比在意分數本身遠為重要。
  根據我的個人經驗及我對在House由他人舉辦的保齡球課程的學員的觀察,這層次的人遇上的最大難處是很容易會顧此失彼,因此他們時而犯上某種重大明顯失誤、時而犯上另一種,即使他們知道這點也很難作出補救。所以他們的整體動作雖然不至於像外行一般的,但依然沒甚麼一致性,如此一來他們的保齡球軌跡及速度,乃至分數也自然是非常不穩定的。
  就我所見,即使撇除保齡球課程的學員,在House中停留在這層次的人依然為數不少。在會把會打和不會打的人分開的House中,他們一般會被劃分為不會打的一群。

一般人

  由於他們已有相當的經驗,雖然他們還是偶爾會犯下少量的重大明顯失誤,可是他們基本已很少有顧此失彼的問題,因而他們的整體動作、保齡球軌跡及速度都開始有些許一致性。對他們來說,雖然還是會偶爾打出Open Frame,但落坑卻已是幾乎不會有的了。
  他們偶爾能打出150分以上,也很少會打岀100分以下,而他們的平均分則是大概介乎110至140分之間。對他們來說,若要更上一層樓,則他們便開始需要注意細節上的失誤。
  根據我的個人經驗,這層次的人遇上的最大難處是維持高度的專注力以發現自身細節上的失誤,畢竟這種專注力一般都是長期訓練的成果。對他們來說,這些失誤一點也不明顯,不專注觀察自身動作及保齡球軌跡便很難發現,因此這種專注力對他們來說是很重要的。
  就我所見,在House中停留在這層次的人也不在少數。即使他們看起來依然不像是個高手,但在會把會打和不會打的人分開的House中,他們一般依然會被劃分為會打的一群。

老手級

  由於他們的經驗已相當豐富,他們幾乎不會犯下任何重大明顯失誤,因而在撇除Spilt下,他們也很少會打出Open Frame。另一方面,雖然他們已能輕易發現自身細節上的失誤,卻依然幾乎總是犯下至少1種這種失誤,因此雖然他們的整體動作、保齡球軌跡及速度已經大致上一致,但要打下Double對他們來說依然不是很容易的事,即使他們偶爾能打出這水平。
  他們偶爾能打出200分以上(過山),也很少會打岀150分以下,而他們的平均分則是大概介乎160至190分之間。對他們來說,若要更上一層樓,則他們除了要在減少細節上的失誤方面不斷下苦功,以及在裝備上(鞋、球、手套等)有所投入(即使大部分在這層次的人已有全副裝備),他們更很可能需要立下決心成為職業級,否則很難維持足夠的訓練強度。
  根據我的個人經驗,這層次的人遇上的最大心理關口是他們是否願意為了更上一層樓而在回報不明確的情況下長期給予巨大付出,因為達致職業級是需要付出龐大的代價的。對於只把保齡球視為興趣和愛好的人來說,能維持老手級已能維持他們對保齡球的熱情。
  就我所見,在House中停留在這層次的人雖然不算難找,可是也不算普遍,其中只打直球及沒有任何專業裝備的更是少之又少。撇除職業級以上的不計,他們在House中一般會被視為民間高手,因為對於那些難以看出細節上的失誤的人來說,要看出老手級和職業級以上的人在分數以外的差別是很困難的,所以在這層次的人被誤以為是職業級也是很正常的。

職業級

  雖然我從未達致這個層次,可是就我從網上看的國際大賽所見,他們即使偶爾會犯下細節上的失誤,可是對他們來說打下Double甚至火雞都已是輕而易舉。即使他們在少數情況下因犯下細節上的失誤而打出Spilt,可是在撇除Impossible Split那種難度的Spilt下,他們幾乎都總是能補中。這種水平的人雖然不至於傲視群雄,但依然有能力問鼎國際大賽冠軍。
  在理想的球道下(在嚴苛的球道下很可能是另一回事,畢竟很少有只打直球的人能維持在這層次),他們偶爾能打出250分以上(過大山),也很少會打岀200分以下,而他們的平均分則是大概介乎210至240分之間。雖然我不是很確定,可是依我之見,若他們要更上一層樓,恐怕其中只有極具天分的極少數才有機會做到,因為能停留在這層次已是十分厲害。
  雖然大部分矢志投身保齡球的人都會希望能更上一層樓,可是即使只是停留在這層次已能一直在職業圈子中生存下去,因為就我所見,很多經常參與國際大賽的選手也是停留在這層次。他們或許不是經常能奪得冠軍的人,但至少他們不會經常被對手在分數上大幅拋離。
  就我所見,撇除南華會這些明顯是為認真打保齡球的人而設的保齡球場不計,如果不是舉辦比賽的話,是很難在一般的House中看到這種層次的人的,因為他們對球道有一定的要求,也需要維持高度的專注力。對他們來說,「龍蛇混雜」的House(充斥着各種不守各樣規矩的人)是很難符合他們這些要求的(另一點是House Shot和Sport Shot之間的關鍵巨大差距,因為只能在前者打出水平是不夠的)。相對之下,南華會這類保齡球場便較為合適。

傳奇級

  雖然能達致這層次的人有紀錄以來是確實存在的,可是能長期維持這種層次的人卻是絕無僅有的。由於他們即使是細節上的失誤也幾乎不會有,他們至少都能輕易打出Golden Turkey,對他們來說連Wild Turkey都打不出來已是致命失誤。因此他們即使在各種國際大賽中也是傲視群雄的,畢竟如此恐怖的一致性即使對於一般職業級來說也是近乎不可能的。
  在理想的球道下(如果在嚴苛的球道下也能做到這水平的話便更為可怕了),他們偶爾能打出300分(Perfect Game),甚至有機會打出至少連續2局300分,也很少會打岀250分以下,而他們的平均分則是大概介乎260至290分之間。相對之下,即使是一般的職業級在理想的球道下要過大山也不容易(雖然他們能偶爾做到),這就是我稱這層次為傳奇級的原因。
  不消說的,別說是維持在這層次,即使只是在短暫時間內曾經達致這個層次已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因為別說是Sport Shot,即使只是House Shot也只有很少人能做到,至於只打直球也能做到的則更是從沒聽說過(有的話便不用理會Sport Shot和House Shot的差異)。
  雖然我從來沒有看過,可是假如有這種層次的人在一般的House出沒的話,他們幾乎肯定是長期霸佔英雄榜(打出300分)的不二人選。對於那些希望一睹傳奇級實力的人來說,能遇上這種人可說是非常幸運,當然他們能否看穿箇中近乎非人類的一致性是另一回事。

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純效果導向的生存方式

  雖然大部分人都經常強調效果是非常重要的,可是實際上真的長期把效果放在第一位的人卻不多,因為這在社會層面是違反人性的,而且這種模式本身也不一定是符合道德的。不過,假如真的有人能總是只看效果及其可持續性的話,這種人的生存方式又會怎樣?

貫徹始終的唯一核心信念

  首先,這種人必須要有一種永遠不變的單一核心信念,而所有他們想要達到和避免的效果都是為了一直實踐這信念,否則他們便會變得為了達到效果而達到效果,如此一來他們便很容易變得在不同的時刻追求和避免不同的效果,反而有很大機會在不斷抵銷自己過往的成果。另一方面,他們沒興趣也不認為自己有需要知道為甚麼自己會堅守某個核心信念,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這就像是公理一般的不證自明,因此在他們眼中質疑自己的核心信念就像是質疑邏輯公理一樣的徒勞甚或毫無意義。

需要持續達到和避免的效果

   其次,為了持續履行自己的核心信念,他們必須持續達到和避免某些效果。比如說一個以「人生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為核心信念的人很可能會因為成功和失敗的世俗定義而嘗試持續地保有名利權勢,並且盡力讓自己免受被人傷害;一個以「必須幫助別人而且不能傷害別人」為核心信念的人很可能會持續努力地尋找及解決別人面對的困境,並不斷思考怎樣才能避免好心做壞事。

根據效果控制自己和別人的外在行為

  由於一個人只能透過其外在作為或不作為影響外界,這些純效果導向的人便會經常思考在甚麼情況下要有甚麼外在行為和不能有甚麼外在行為才能達到要達到的效果和避免要避免的效果。比如說一個追求名利權勢和避免被人傷害的人便會不斷做讓自己變得更有計謀、手段及得到更多資源、力量的事,而且避免暴露自己的弱點及避免製造不比自己弱小的敵人;一個決心為解決別人面對的困境及避免製造其他困境而服務的人除了不斷幫助別人外,更會不斷磨練自己的智慧、讓自己變得更有經驗,和讓自己的學識更淵博,以及不斷自我反省及熟讀歷史,好讓自己能從自己及他人的失敗中汲取教訓,從而避免再犯同樣或類似的錯誤。

基於外在行為控制自己和別人的內在特質

  由於一個人只有在擁有對應的內在特質後才能持續作出和避免某些外在行為,這些純效果導向的人便會費盡心思發掘這些必須具備的內在特質和並之相衝突的另一些內在特質,並且要求自己擁有前者並拋棄後者。比如說一個追逐計謀、手段、資源、力量及避免強大的敵人和暴露自身弱點的人便要求自己總是要視自己的巧取豪奪為維護自身正當權益、要求自己有絕對的自信及鴻圖大計,以及不能有任何軟弱的想法及情感;一個不斷幫助別人、裝備自己及從失敗中學習的人便要求自己總是要自己從別人的角度思考的同時也要兼顧自己的需要、要肯定自己對他人的付出從而不斷激勵自己,以及抱持謹小慎微又不會掛一漏萬的心態居安思危,以免在犯錯後不能及時補救。

對他們而言效果便是一切

   簡而言之,為了自己的核心信念,只要能持續達到需要達到的效果,以及持續避免需要避免的效果,在他們眼中便做甚麼都行,而且所有其他的效果他們都毫不在乎。比如說一個眼中只有名利權勢這慾望及被人傷害這恐懼的人,為了能維持前者及避免後者,不惜「殺人放火金腰帶」、「一將功成萬骨枯」,一方面用盡各種隠晦的威迫利誘使別人不得不在被自己在物質及精神上剝削及勒索的情況下為自己服務及當替罪羊,另一方面用盡各種借刀殺人的方式同時對多個被自己分化的敵人進行人格謀殺,然後充當英雄一般的調解人以在贏取聲望的情況下擺平局面及剷除異己;一個要求自已幫助別人及不能傷害別人的人為了能維持前者及避免後者,不惜拋棄自身的名譽及尊嚴也要成全別人,比如說不惜被盜取重大研究成果也要讓它被公之於世從而饒益眾生,只要自己還有利用價值,便能繼續做出有價值及不會被抹殺的研究成果。

總結

  這種生存方式之所以看起來如此極端,是因為除了現實本身外,唯一能制約這種人的便是他們的核心信念,因為他們的外在行為完全不理會任何其他因素。由於沒有被人為制約的原始現實本身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都是過於複雜善變,而一個人的核心信念也是非常不可控及隠秘,因此純效果導向的生存方式會為人類社會帶來高度不確定性及不穏定性,而這類嚴重失控及不可預測的危機偏偏是人性中其中一些最為抗拒的部分,也是絕大部分人其中一些最無力應對的威脅或機遇,所以這種生存方式往往會被視為不道德。

2018年5月31日 星期四

論陰謀論與混沌理論

  一個較為常見的反駁一般性的陰謀論的理據,就是混沌理論,因為陰謀只能是非線性的。可是, 單靠混沌理論是否便足以推翻絕大部分的陰謀論?我卻不這樣認為,原因如下:

  1. 準確來說,利用混沌理論來反駁陰謀論的要點在於,任何極具規模的陰謀在執行上的任何微小偏差,都會漸漸變大,最終變得不可控,因此這類陰謀根本是註定要失敗的,而不會像那些陰謀論所斷言的如此成功。可是,這明顯假設那些陰謀論嚴重欠缺持續快速發現及修正偏差的能力,否則那些微小惼差便往往能在變大前就被發現並及時修正。
  事實上,這種持續快速發現及修正偏差的能力是任何理想計劃的必要條件之一。而且,這雖然很難做到,卻依然是切實可行的。其中一個方法便是有組織地把那計劃分拆成盡可能互不影響的短中長期目標,其中長期目標主要由中期目標組成、中期目標主要由短期目標組成。作為計劃的里程碑,這些目標的達成條件與限制,以及達成與否對整個計劃的影響都能做到非常清晰,而且即使一個目標無法達成,整個計劃也會有各種能即時派上用場的應急方案。因此這些計劃整體上便能持續快速發現及修正偏差,以免有任何風險變得失控。

  2. 任何理想的計劃都應該是靈活多變的,因此能因應不同的情況隨機應變,甚至能擱置整個計劃而啓動後備計劃。同樣道理,理想的陰謀策劃家不會只嘗試達致唯一一種對自己有利的終局,而是讓盡可能多的可能的終局都變得對自己有利,這樣才能穏操勝券。

  3. 基本上沒有甚麼陰謀論是需要永遠欺騙所有人的,它們大多都只求在足夠長的時間內欺騙足夠多的人,即使陰謀最終被揭被,原來的目的也已老早達到了,因此這樣的陰謀也可算是成功的。縱使像是新世界秩序這種誇張至極的陰謀(假設這真的如某些陰謀論者所說的是一個巨大陰謀的話),它也「只需」在數千年內欺騙大部分有能力及意願反抗的人就行。

   這是否代表很多陰謀論所指的陰謀都是真的?當然不是,本文只是是指出單憑混沌理論並不足以駁倒大部分的陰謀論,因此要反駁它們的合理性便得有更多更強大的理據。

2018年5月30日 星期三

「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與沉澱成本謬誤

  先說一個極端的例子。設使一個病態賭徒快要賭得妻離子散,他身邊的朋友都在勸他立刻戒賭,可他卻依然認為有本未為輸,即使這些本是透過變賣家當、借高利貸、甚至偷呃拐騙得到。他最喜歡使用的辯解則為「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
  他是否在誤用/濫用這句說話?我們至少希望是,可是我們有否充分的理據支持我們這看法?這又恐怕未必。雖然我們很清楚知道他犯了沉澱成本謬誤而不自知,可是「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正正是在看不見希望、甚至根本沒希望時才有意義的。

  另一方面, 「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是否就是沉澱成本謬誤?倒也未必,因為前者即使在看不見希望卻又不能證明沒希望的情況下也能適用,而後者卻只是在確定沒希望的情況下才適用,因此只有在第二種情況下前者才等於後者。
  也就是說,要判斷一個人有否誤用/濫用「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方法之一便在於看那個人到底是在第一種還是第二種情況下應用這句說話。

  可是,如此一來,「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與沉澱成本謬誤其實只有一線之差、一步之遙,因為第一種情況大多都同時屬於第二種情況。因此,即使一個人只在第一種情況才應用 「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也不見得這就是明智之舉。這不是因為那個人刻意濫用這句說話,而是因為它本來便只是一種方向性指引,而非刻板教條。也就是說,它其實是要經過思考才能應用的。一般而言,這種思考包括:
  1. 如果繼續堅持下去而最終失敗的話,要付出的代價是甚麼、由誰來付、有多可逆?
  2. 如果繼續堅持下去而最終成功的話,得到的將會是甚麼、誰得益、會否得不償失?
  3. 除了繼續堅持下去外,還有沒有其他看起來可行的選擇?會否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除此之外,在應用「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時,我們也應密切留意到底只是看不到希望還是真的沒希望,否則我們便會犯下沉澱成本謬誤而不自知。

  反過來說,假如我們因為「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與沉澱成本謬誤實在過於難以分辨而無條件地反對這句說話的話,這恐怕反而是矯枉過正。因為這句說話對於經常輕言放棄的人來說是可以很有效果的,而且由於能真正長期實踐這句說話的人根本少之又少,從社會層面來看我們也不用擔心他們會達致沉澱成本謬誤這相反的極端。正因如此,假如一個社會有很多人都經常輕言放棄的話,我們便應鼓吹這句說話。

自由的部分構成要件:知識、執行能力、判斷力

  一般來說,一個能作出各種選擇的人,看起來便是一個自由的人,因為幾乎不能作出任何選擇的人怎麼看都沒有甚麼自由。那麼一個人如何才能得到更多選擇?其中三個要件是知識、執行能力及判斷力。以下本文便會分析它們如何讓人們得多更多或更少的選擇。

知識

  首先,一個人要作出一個選擇,便必須要知道那個選擇的存在。比如說,如果一個人在被挑釁時只知道立刻十倍奉還這個選擇的話,那麼他/她在當下是近乎不可能會溫和而堅定地向對方講道理的。當然,在少數情況下少數人可能會在不知道某個選擇的存在的下作出了那個選擇而不自知(如他們可能因過度疲勞而沒有注意到對方的挑釁,因而使對方行動升級,最終陷入過度推進將被反推的困局,因而被挑釁的一方便在不知不覺下作出了以退為進的選擇),可是這差不多肯定是罕有例外,因而他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還是沒有那選擇的。
  正因如此,若一個人希望得到更多選擇,從而變得更自由的話,那個人便應嘗試不斷汲取新的知識,使自己的知識變得愈來愈淵博,從而讓自己知道有更多的選擇存在。

執行能力

  其次,一個人即使知道某個選擇的存在,那個人也要具備執行該選擇的能力,否則他/她還不能說是已得到了那個選擇。比如說,即使一個人知道自己在被挑釁時其實是可以透過溫和而堅定地向對方講道理來達到平悉事件或以退為進的效果,但是假如那個人當下總是完全無法控制自己極其激動的情緒的話,則他/她還不能說是已得到了溫和而堅定地向對方講道理這選擇。要判斷一個人(包括自己)是否真的已掌握了某個選擇的執行能力,方法之一便是觀察那個人在執行那個選擇時的表現到底是曇花一現還是持續良好。
  如此一來,若一個人希望得到更多選擇,從而變得更自由的話,那個人便應在沒已知危險(或至少是已知安全)的情況下嘗試不斷訓練作出各種選擇所需的執行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一個人只有在認識了某個選擇的存在後,才能可靠地得知執行那個選擇需要甚麼執行能力,這樣才能高效訓練,因此知識可說是執行能力的必要條件。

判斷力

  接下來的問題是,一個知道很多選擇、且具備執行它們的能力的人,是否必然是一個很自由的人?倒也未必,因為那個人可能嚴重缺乏作出良好選擇所需的判斷力。即使是一個知識淵博的人也有可能是個缺乏判斷力的人,因為除了缺乏經驗外,那個人也可能不懂如何有效運用知識,因而缺乏作出判斷所需的智慧。更進一步來說,如果一個人欠缺起碼的判斷力的話,知識淵博及/或才高八斗對那個人來說可能反而更危險,因為這可能意味着他/她能作出更多不明智的選擇,而其他人將變得更難制止/挽救這些不明智的行為。
  另一方面,要讓一個人擁有起碼的判斷力,那個人便必須對各種選擇都擁有起碼的瞭解,這樣才能有根據地權衡利弊。這除了需要對那些選擇有起碼的認識外,也要擁有執行它們的經驗,而這需要起碼的執行能力。因此知識和執行能力往往是判斷力的根基。
  既然如此,若一個人希望變得更自由,那個人便應在擁有起碼的知識和執行能力的前提下嘗試不斷思考如何才能有效運用知識,從而使自己變得更有智慧及判斷力。
  當然,我們也應就是否應該費時認識更多選擇、習得更多執行能力、及獲得更高智慧本身作出明智的判斷,因為這些投資也有不容忽視的機會成本,一味盲目追求得到自由的能力而不顧一切反而只會使我們永遠失去我們真正渇望的自由,這當然絕非明智之舉。


總結

  總而言之,一個人若希望變得更自由,那個人便應透過不斷認識更多的選擇及加強執行它們的能力來讓自己得到更多選擇,及不斷提升自己的判斷力來讓自己作出更明智的選擇。當然,這一切都是要有所節制的,否則終日只是顧着認識更多選擇,和訓練相當執行能力及判斷力的話便會無法做其他事情,因而使得我們不能得到我們真正想要的東西。

2018年5月24日 星期四

我們可以怎樣處理別人給我們的垃圾?

  設想我們的鄰居經常把自己的垃圾放在我們單位的門前,我們可以怎樣做?一般來說,我們有以下選擇:

  1. 把那些垃圾放回鄰居單位的門前,並向他們在道理上解釋這樣做是不合理的、以及在情感上表達自己會如何地感到困擾。他們也許會漸漸感到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因而便會變得愈來愈有所收斂,直至最終完全停止這種行為;他們也有可能變得更堅持己見, 並把更多垃圾放在我們單位的門前,甚至反過來惡人先告狀。這時我們通常都只能用更強硬的方式和他們講道理,否則一旦他們得逞的話,他們很可能會更堅定地誤以為強爟就是公理。不幸的是,不管我們如何情理兼備,對方硬要橫着來的話,局勢很大機會只會不斷升級。

  2. 把那些垃圾及自己同等份量的垃圾放在他們單位的門前﹐以讓他們親身感受他們這樣做到底是有多麼的不對、以及明白他們這種行為是有後果的。這個選擇的終局以及達至終局的過程基本上和選擇1的差不多,因此我們往往都會同時採用這2個選擇,或至少視此選擇為選擇1無效時的升級行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們把明顯較少的份量的垃圾放在他們單位的門前﹐他們或許會誤以為我們很好欺負,因而變得得寸進尺;如果我們把明顯較多的份量的垃圾放在他們單位的門前,他們或許會認為我們明顯反應過度,因而變得更不想讓步。

  3. 要求他們付出相應的費用,否則告訴他們我們將採用選擇2。最大可能的情況是我們和他們將就金額的問題不斷拉鋸,因為我們會希望得到更多的錢,而他們則希望付出更少的費用;當然他們也有可能直接拒絕付費,但同時也不再把自己的垃圾放在我們單位的門前。

  4. 把他們放在我們單位門前的垃圾及/或我們自己的垃圾放在第三方的單位的門前,然後針對他們作出的選擇做出預先準備好的回應。當然,我們會選擇有較大機會長期接收這些垃圾的第三方,否則我們便得同時和兩方長期對抗,這對我們來說當然弊遠大於利。

  5. 把那些垃圾當作是自己的(不管是假裝不知道是別人的還是公開表明自己會接收它們),這又會導致以下的選擇:
  a—麻痺自己所有直接相關的感覺,直至自己根本不把這當作是一回事,或是把這當作是自己製造了多得多的垃圾。這樣做的危險在於,由於很少人能使自己的感覺變得該遲頓便遲頓、該敏銳便敏銳,因此這選擇的副作用幾乎都會使我們整個人都變得麻木不仁。
  b—強忍這種不斷無償接收別人垃圾的不悅,直至自己死去或情緒爆煲。雖然我們可以透過更勤於清理家居,以及戴手套和口罩等保護措施來提高我們看起來的忍耐力,可是只是一味啞忍的話對於差不多所有人來說都是只有百害而無一利,因此這不應是長久之計。
  c—視替接收別人的垃圾為收買人心的手段,並寄望此舉最終能使自己得到更大更可貴的利益。問題是,如果這種投資一直都得不到預期的回報,我們便有相當大機會因最終禁不止自己深藏的不悅而不慎露出長久被掩蓋的盧山真面目,這當然只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d—視替接收別人的垃圾為自願的利他表現,並為能分擔別人的垃圾為自己的榮幸及自身能力的證明。如此一來,我們便可由認為「能得到愈多便愈證明自己是何等豐盛」改為認為「能付出愈多便愈證明自己是何等豐盛」,因此這選擇也能讓各方各取所需。當然,這一切的前提在於我們真的能一直維持這種心境和能耐,否則我們只會作出激烈反彈。
  e—採用家居垃圾發電,把對自己不利的垃圾轉化為對自己有利的電力。遺憾的是,這種技術還遠遠沒有普及。即使普及了,對於很多人來說可能都會因為缺乏金錢及/或空間而無法採用。而且如果很多人都能採用此選擇,則別人根本不太可能會把自己的垃圾放在我們單位的門前(當然,這本身就是多贏結局,只是這已與本文最初的問題無關)。

  誠然,上述討論的都只是關於我們自己的私利,還沒直接探討相關的公義問題。不過由於我不認為我已足夠擅長探索公義,因此這些問題我只能在想通後再另文詳談。

2018年5月12日 星期六

論陰謀論—是真是假又如何?

  現在我來告訴你們:其實我們所有人都只是像模擬市民裏的人物一般,都是被背後的玩家操縱。我們每時每刻的思考、言語及行為都是基於玩家刻意的選擇或是遊戲預先設定的編程。它們之所以看起來是由我們自己來控制,是因為我們根本永遠也不可能感知遊戲外的世界。即使我們能感知,我們也絕對沒有任何方法改變玩家的選擇或遊戲的編程,或是擺脫它們對自己的控制。
  這可說是最明顯不過的陰謀論,因為它明擺着不可否證。當然,我們無法完全排除這陰謀論為真的可能,可是更重要的問題是:即使這陰謀論為真,這又意味着甚麼?我們又能做甚麼?就這陰謀論而言,我們甚麼都改變不了,因為根據這陰謀論,我們根本完全沒有自由。

  這是否意味着所有陰謀論都毫無意義?倒也未必,因為至少有少數陰謀論已被證明為真,而我們又真的能作出相應的改變,即使這種改變的成本、失敗率及失敗的代價都很可能十分高昂。
  不過,由於差不多所有陰謀論都近乎不可否證,而由於陰謀論大多都與現時大量被廣泛接受的常識、常理及常態相悖,因此不論嘗試證明陰謀論為真或為假短期內基本上都是徒勞無功,至少如果背後的目的是為了讓絕不相信的人變得深信不疑或是深信不疑的人變得絕不相信的話。
  正因如此,我們應先弄清「是真是假又如何」這問題,然後才決定這些陰謀論有沒有進一步深究的價值,否則不管是單純的深信不疑、絕不相信或是立刻查證恐怕都不是明智之舉。
  粗略來說,深究陰謀論與深究科學理論的方向可說是南轅北轍,因為:
  1. 由於陰謀論一般都不可證偽兼具Eschatological verification,因此假如我們必須作出判斷的話,便只能在假定其為假的前提下嘗試證明其為真。
  2. 由於科學理論可證偽兼大多不具Eschatological verification,因此假如我們必須作出判斷的話,便只能在假定其為真的前提下嘗試證明其為假。
  不僅如此,基於「神奇的論述需要神奇的理據」這理性原則,要證明一個陰謀論為真一般比證明一個同等複雜度及規模的科學理論還要難上很多。因此,一個強理據很可能已足以支持一個科學理論,但至少要一個鐵證(因為奧坎剃刀的綠故)才可能足以支持一個陰謀論。

  誠然,有些陰謀論是有不惜費時查證也有弄清真假的價值的。比方說:
  1. 疫苗陰謀論—假如接種疫苗在個人及社會層面都是明顯弊多於利的話,這將徹底顛覆全球的防疫政策,也會打破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更會造就新的跨國反疫苗利益集團。
  2. 全球暖化陰謀論—假如全球暖化真的是天仙局的話(比方說全球暖化的真正主因是水蒸氣或是自然現象而非二氧化碳),這將全盤改變環球能源部署,至少核電會因為失去為應對全球暖化而減排這個理由而逐漸被火電取代,而很多與減排有關的環保行業也會出現危機。

  另一方面,有些陰謀論恐怕沒有甚麼深究的必要。比方說:
  1. 新世界秩序—假如這世界真的將會變成由極少數超級精英幕後操盤的世界政府,這將意味着我們自政府所接收的資訊及習得的知識都要視為謊言或極具誤導性的片面事實(否則新世界秩序這陰謀老早就鐵證如山)。緃使如此,由於我們長期在這巨大騙局下過活,我們將變得需要依賴它們才能生存。也就是說,我們也只能跟着這些虛假的設定過着一再被欺騙的日子(至於往後的世代能否打破、改變或脫離這個世界政府下的反烏托邦就是另一回事)。
  2. 地平說學會—假如地球其實是平的,這大概也只對相關科學家有重大意義。可是,根據其陰謀論,那些科學家肯定也有份參與這個陰謀。而對於我們這些一般人來說,由於此陰謀的執行之為高明,使得我們根本無法察覺地球是平的,因此對我們來說地球是平還是圓其實都沒有甚麼差異。

  總結而言,有些陰謀論不管是真是假我們都不必在乎,有些卻有機會改變人類就未來發展方針的決定。就後者而言,我們可在先假定其為假(假如必須作出判斷)的前提下嘗試證明其為真。

2018年4月22日 星期日

對選狼還是選獅子的聯想

        選狼還是選獅子這寓言(或書;下同),相信大家都看過。簡而言之,它想強調選擇權的重要性。
        可是,我在仔細推敲過這寓言後,卻對它的真實性有疑問(除了最明顯的「狼不可能無節制地殺害羊,否則所有羊滅亡後自己也得滅亡」以外):
        獅子之所以對羊群溫和起來,是因為牠害怕被上帝餓死。可是,在經歷後數次輪替後,獅子也應該明白只要自己不是像狼那樣兇殘的話,羊群是不會真的讓自己餓死的,否則另一頭獅子將變得比狼還要兇殘得多。縱使顯得兇殘會讓自己經常被餓着,但牠在此期間卻能大大地滿其慾望。而且若2只獅子都變得溫和,牠們仍然有一半時間被餓着、一半時間只能最低限度地滿足其慾望。因此在這情況下顯得溫和並不比顯得兇殘有利。由於顯得溫和違反其本性且顯得兇殘符合其本性,獅子一方面將時而變得兇殘時而變得溫和,另一方面卻會強調沒有競爭對手的狼還總是比自己兇殘得多,因此羊群只能在避免壞得多的結果下面對偶而顯得兇殘的獅子。最壞的情況是,如果2只獅子能維持堅實的聯盟以最大化彼此的利益的話,則牠們最終都會變得一直兇殘下去(但也不會像狼那樣兇殘,否則其中一只最終會被餓死,而2只獅子都會害怕自己會是被餓死的那只)。
        後補:寬略視之,這2只獅子之間的關係有點像囚徒困境那樣,因為溫和相當於認罪、兇殘相當於不認罪。

        那這是否意味着選獅子其實也不會很好?這也不一定,因為現實上獅子可以多於2頭。
        以3頭獅子為例,如果有一只獅子像狼那樣兇殘的話,則牠幾乎必定會被餓死,因為牠死後羊群還是有2頭獅子可以選擇。否則如果羊群不這樣做,則其他獅子也會變得兇殘(但遠遠還沒像狼那樣兇殘:下同),因為牠們知道羊群要出手的話也只能讓像狼那樣兇殘的獅子被餓死。因此羊群必須一直讓獅子明白前者即使玉石俱焚也不會讓後者像狼那樣兇殘,只有這樣破釜沉舟才能控制後者。
        另一方面,假如只有一只獅子顯得兇殘,而另外2頭獅子則顯得溫和,則羊群會經常讓那只兇殘的獅子餓着。但只要羊群認為牠有合理機會變得溫和,便不會餓死牠。因為:
        1. 如前述只有2只獅子的情況,假如餓死了那只兇殘的獅子,另外2只溫和的獅子將再次變得時而兇殘時而溫和。
        2. 其他獅子看見兇殘的獅子被餓着的情況後,很快便會明白即使自己不會輕易被餓死,顯得溫和仍然比顯得兇殘對自己更有利,因而不會變得兇殘,否則如果自己一直兇殘成性的話,羊群便會在絕望下乾脆讓自己被餓死。而那只兇殘的獅子當然同樣很快便有相同的領悟而變得溫和起來。
        同樣道理,假如有2只獅子顯得兇殘,而另外1頭獅子則顯得溫和,則那2頭獅子將經常被餓着卻又不會被輕易餓死,而所有獅子都會顯得溫和;假如3只獅子都顯得兇殘,局勢將變得像原本的選狼還是選獅子的寓言那樣。
        也就是說,雖然羊群只有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會只讓一只獅子被餓死,可是任何一只獅子都會害怕自己一直兇殘成性的話自己便會是被餓死的那只。因此羊群這種看似斷絕自己後路的劣着反而是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好着。
        如果多於3頭獅子的話,則羊群可透過餓死3頭最溫和以外的其他獅子以達致上述有利的局面。
        簡而言之,即使根據選狼還是選獅子這寓言,選擇權的力量還是要在有3個以上的選擇下才能顯現。

        不過,嚴格來說,上述的分析仍然是過度簡化,因為現實上羊群還有至少2個持久的關鍵問題:
        1. 獅子可能其實非常兇殘,只是在羊群面前顯得溫和;反之亦然。
        2. 羊群對獅子行為的底線不論過低或過高都會使局勢變得極為嚴峻。
        關於第一個問題,因為根據上述的分析,足夠溫和的獅子一般都不會被經常餓着,因此獅子便有誘因互相揭露對方兇殘的一面,甚至為此而歪曲事實,其極端則是讓其實非常溫和的獅子在羊群前顯得兇殘。這時羊群便得確保自己的資訊來源足夠可靠,否則便會選擇了兇殘的獅子而不自知。在最壞情況下,「所有獅子其實都非常兇殘,只是羊群誤以為牠們都非常溫和」這種多頭壟斷局面也有可能出現。 另一方面,除非真的有像狼那樣兇殘的獅子,否則羊群都不應貿然讓獅子的數目跌至2只甚至1只。不然的話,根據上述的分析,局勢將變得無可挽回地惡劣。
        關於第二個問題,假如羊群對獅子行為的底線過低,則即使獅子變得比狼更兇殘也不會被餓死,這樣選擇權便失去了它的力量;假如羊群對獅子行為的底線過高,則獅子會漸漸感到在符合這底線下生活也得一直餓着,因而比被就這樣餓着還要惡劣,那倒不如再次變得兇殘算了。畢竟根據上述的分析,羊群是不會隨便便餓死自己的。因此羊群得尋找及維持一條雙方都能忍受的底線,這樣才能創造出有利的局面。一般來說,此底線應讓獅子變得足夠溫和的同時又過得比被就這樣餓着明顯要好。因此如果所有獅子的食量都無法維持在足夠小的程度,則上述的底線便近乎不可能存在。如此一來選擇權便在錯與錯的抉擇(即不論那頭獅子都只能一直兇殘成性)中失去意義。

         總括而言,我仍然認為在一般情況下選獅子有較大機會導致比選狼更有利的局面,只是我不認為選獅子會像選狼還是選獅子這寓言中般簡易美好。雖然選獅子的羊群能利用選擇權創造有利的局面,可是選擇權的運用恐怕是頗為複雜機微的,因此羊群恐怕要相當長時間才能把選擇權運用得足夠好。
 
        後補:
        1. 本文已盡可能在選狼還是選獅子這寓言設下的框架下分析,否則本文將直接分析上帝是如何透過「選狼還是選獅子」來給予羊群虛假的選擇從而隱瞞「沒有真正的選擇」這真相(如此一來羊群便不會劍指上帝,因為有狼和獅子等替罪羊)。
        2. 本文自始至終都假設羊群都一直團結一致。雖然這假設在現實上大部分時空都明顯為假,可是一旦摒棄這假設的話,選狼還是選獅子這寓言也會變得毫無意義,因為屆時不管是狼還是獅子都會不斷分化羊群,使這種愈演愈烈的內鬥變成對羊群最大及持久的威脅。

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人口老化與人口過多

        依我個人觀察,一般人在考慮人口老化時,基本都只是獨立地考慮人口老化;一般人在考慮人口過多時,基本都只是獨立地考慮人口過多。然而,我認為兩者卻是息息相關的—考慮人口老化時,必須一併考慮人口過多;考慮人口過多時,必須一併考慮人口老化。

人口老化

        先說說人口老化的本質。依我之見,人口老化的真正問題在於下述重點:
        1. 長期消耗社會資源多於生產社會資源的人口比例愈來愈高
        2. 人均資源消耗持續地愈來愈高
        3. 人均資源生產持續地愈來愈低
        假使上述3點當中至少一個不成立,則人口老化也不一定會是問題,因為:
        1. 第1點不成立—比方說,假如將退休年齡提高為75歲(當然這會大幅降低社會流動性;稍後再談),則第1點便可以不成立。如此一來社會或許能負擔退休人士的資源需求。
        2. 第2點不成立—比方說,假如絕大部分人都長期實踐簡約節儉(當然這在社會層面來說是有點不近人情的)的生活並注重自己的身體健康,人均資源消耗便因人均資源浪費及醫療需求的大幅減少而隨之明顯減少,因此第2點便可以不成立。如此一來就業人士便有更大機會在照顧退休人士的資源消耗的同時積穀防飢,在自己退休時也能減少對外的資源需求。
        3. 第3點不成立—比方說,假如世界人口大幅減少(這在短期內當然是不切實際的),僧多粥少的問題便得以大幅紓緩,這樣人均資源生產將因為由激烈競爭製造的資源浪費(如因競爭造成的產能過剩及錯配、純為競爭作出的過度進修等)及爭奪的大幅減少而能夠提高,因此第3點便可以不成立。如此一來社會便能將原本被浪費的資源用在更有需要的地方。

        現在則看看人口老化為何因上述3點都成立而出現並不斷惡化:
        1. 第1點成立—由於二戰造成的嬰兒潮的一代成為現在的長者,加上因醫療不斷進步導致人均壽命持續上升,在退休年齡沒完全跟着提高(因要顧及社會流動性下降造成的問題)加上退休後再就業的現象不普遍的情況下,除非那些退休人士大多都有積穀防飢(有部分是不能而非不為),否則長期消耗社會資源多於生產社會資源的人口比例便會愈來愈高。
        2. 第2點成立—由於科技及社會的發展,人類的物質世界變得愈來愈豐富,促使消費主義成為帶動環球經濟的重要元素之一,加上在由兒童權益日益受到重視(因人類文明的發展)及維持競爭力而造成的撫養成本節節上升的情況下,人均資源消耗便持續地愈來愈高。
        3. 第3點成立—由於人類曾長期過度以不可持續的方式開發資源,使很多資源都變得愈來愈短缺,加上在由人口過多問題愈來愈嚴重而造成的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平均而言每一個負責生產資源的人便只能生產愈來愈少的資源,因此人均資源生產便持續地愈來愈低。

人口過多

        現在說說人口過多,也就是說僧多粥少的問題。它不是已出現便是即將出現,因為:
        1. 根據69份研究報告的綜合結果,世界人口極限的估算為約77億人(引述維基)
        2. 世界人口已在2017年4月24日16時21分(UTC)達到75億人(引述維基)
        3. 世界人口不是平均分佈的,因為一般來說愈是發達的地區,各種人均面積(如休憩用地、交通用地、商業用地、人均居住面績等)便愈大,那些地區的人口密度因而較低。另一方面,它們既需要自外界取得更多資源以維持較大經濟規模和穏定的經濟發展,又較有這樣做的能力,因此它們一般都比較落後的地區取得較多資源。如此一來,一般來說愈是落後的地區,人口過多的問題便愈嚴重,而這也與它們發展的需要(因其經濟增長主要靠較密集的勞動力帶動,因而需要持續較高的出生率)和較落後的生育知識、政策及配套有關。
        也就是說,人口過多的問題即使還未在一些較發達的地區出現,在某些較落後的地區(如印度)卻已是相當嚴重,且還有繼續惡化的趨勢(如印度即將成為最多人口的國家)。

        如果問題一直惡化下去,現時以全球一體化下的環球經濟、聯合國及各大國的核彈造成的恐怖平衡為背景的國際秩序終將因僧多粥少的問題變得過於嚴重而變得搖搖欲墜甚至根本蕩然無存。在最壞情況下,人類甚至可能因全球資源極端短缺而爆發全面核戰。

兩者之間的關係

        說了這麼久,人口老化和人口過多為何是息息相關呢?試考慮以下兩種情況:
        1. 只考慮人口老化而忽略人口過多—在這背景下,提高出生率便是最明顯和自然的應對措施,因為只要就業人口的淨補充率高於退休人口的淨補充率,則前者的比例便會持續上升,而後者的比例便會持續下降,最終整個社會便因為有足夠多的前者和足夠少的後者而暫且不用理會人口老化這問題。可是,隨着死亡率因醫療發展而不斷下降,上述措施卻會使出生率不斷上升,因而使出生率愈來愈大於死亡率,從而使人口過多的問題不斷惡化。縱使科技再怎麼進步(因而增加可利用的資源及減少資源開發成本)、人類再怎麼節儉(因而減少資源浪費及改善資源分配),由於世界人口極限不可能不斷上升(除非人類打算用移民火星來孤注一擲),在人類還沒滅亡的前提下人口過多的問題終究還是要出現及惡化。因此,單靠提高出生率來紓緩人口老化便是用龐氏騙局(這一代的人口老化由下一代解決,下一代的人口老化也是如此……)來不斷把問題推給下一代—後者的世界人口(包括就業及退休人士)的數目將不斷上升,但世界的資源卻不斷減少,平均而言每一個就業人士都只能生產更少的資源,在人均壽命不斷增長的情況下紓緩人口老化的責任反而變得愈來愈重。
        2.  只考慮人口過多而忽略人口老化—在這背景下,大幅降低出生率(如中國內地曾經採用一孩政策)便是最明顯和自然的應對措施,因為只要死亡率持續大於出生率,由於不管死亡率再怎麼下降也不可能降至近乎0, 世界人口將會不斷減少。另一方面,由於透過殺掉大批長者來增加死亡率明顯是倒行逆施—這至少會使很多人「提早退休」而造成更大更深的問題—而近乎不可能實行,降低出生率恐怕是除移民火星以外解決人口過多的唯一方法。可是,如果一下子便大幅降低出生率而非循序漸進地將其控制至足夠低的水平的話,則出生率大幅降低的一代將面臨極其嚴峻的人口老化問題,因為數量較少的新一代將負起照顧數量較多的老一代的資源需求的重擔,若他們無法負擔的話,整個社會便會陷入嚴重的世代衝突。假若透過犧牲新一代來滿足老一代,則整個社會便無以為繼;假若透過犧牲老一代來滿足新一代,則老一代會在被犧牲前先滿足自己,因而造成更大的社會危機。

        那麼我們可以怎樣同時顧及人口老化及人口過多?以下分別為較理想及較現實的方案:
        1. 較理想的方案—只要差不多所有人都幾乎總是過着極端簡約節儉及重視健康的生活,便能近乎一口氣馬上解決人口老化及過多。這是因為它們的癥結都在於世界的資源不足以持續地滿足人均消耗,因此透過大幅降低人均消耗便是最簡單直接的釜底抽薪之道。當然,嚴格來說,只要出生率一直高於死亡率,人口過多的問題還是有可能再次出現,可是樂觀一點看,從這方案所爭取的時間足以讓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科技、經濟及文明的進步會在問題再次出現之前便能使我們得出更為完善的解決之道。遺憾的是,這方案在社會層面卻顯得過於不近人情—很少人真的能長期過着極端簡約節儉及重視健康的生活,要讓絕大部分人都能做到這點,恐怕需要數十年、數百年甚至數千年才能做到,但我們明顯沒有這麼長時間來解決問題。而且,這方案還不一定成功,因此我們不應僅僅從這方向着手。
        2. 較現實的方案—任何切實可行的方案都必須多管齊下地循序漸進,甚至要多害取其輕。比方說以下的組合便是透過降低社會流動性及經濟發展速度來紓緩人口老化及過多:
        a. 逐步提高退休年齡。雖然這會漸漸地降低社會流動性,可是若社會能找出其他提高社會流動性的方法,或社會流動性下降是該社會中較為輕微的禍害,則這措施是值得考慮的。
        b. 逐步推廣簡約節儉及注重健康的生活。我們無須馬上要求人們立刻變得極度簡約節儉及注重健康,甚至不需要慢慢地把人們往極端裏逼,我們只需強烈鼓勵人們慢慢地變得愈來愈簡約節儉及注重健康就行。雖然這會降低消費主義對人們的影響力,從而使環球經濟的發展變慢,可是只是漸進式改變的話應該不會造成環球經濟危機。事實上,隨着人口過多的問題變得愈來愈嚴重,消費主義變得愈來愈不可持續,因此我們長遠也應該要找出更可持續的經濟模式,並一點一點地用它來取代或配合消費主義,否則環球經濟終將崩潰。
        c. 逐步控制出生率,使它最終能長期維持在略低於死亡率。雖然這短期內與即時紓緩這一代的人口老化背道而馳,可是這卻是紓緩人口過多的必要措施。長遠而言,這將意味着人口老化及過多的問題需要往後的多個世代共同承擔—這是不讓任何一個問題在任何一個世代「硬着陸」的唯一方法。隨着科技、經濟及文明的進步以及世界的資源因人口下降造成的需求降低而得以慢慢地恢復(或出現全新資源),較往後的世代應該能因為出現更好的選擇而使自己在這兩個問題上的負擔變得愈來愈輕,甚至最終能完全解決問題。
  d. 逐步鼓吹退休後再就業。雖然這同樣會輕度降低社會流動性,而且退休人士一般也沒有很大誘因再就業,可是與再就業相關的職位大多為大部分年輕人不太青睞或/及合適的部分基層行業,而這些行業對部分經濟拮据但還有起碼的工作能力的長者來說卻不失為一個能解救燃眉之急及再次自力更生的機會,因此這政策對社會來說至少是值得考慮的。
  e. 逐步增加對回收產業及從業員的重視及支持。不管人們再怎麼簡約節儉,都不太可能完全不製造不容忽視的浪費及垃圾,因此假如人類把原本沒有的東西再造為有用的資源的能力愈來愈高,則資源短缺的問題便愈來愈得到紓緩,所以這選擇理應利遠大於弊。

總結

         總括而言,人口老化與人口過多有着非常密切的關係,這不但因為它們本來便有很多共通點,也是因為只考慮紓緩其中一方而忽略另一方的話很可能會使後者不斷惡化。

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養兒防老是否龐氏騙局?

        先看看甚麼是養兒防老。以我的觀察,這種心態又可細分為以下兩種:
        1. 雖然會用自身的力量刻意為自己積穀防飢,可是也會希望子女會抱持反哺之心,使自己退休後的生活更有保障
        2. 完全依賴子女照顧自己退休後的經濟需要,並總是認為這永遠都是理所當然的
        本文將集中討論第二個情況。

        另一方面,龐氏騙局的本質是純粹利用新成員的付出來滿足舊成員的回報的佈局(嚴格來說還要符合「蓄意欺瞞這本質」這條件才完全是龐氏騙局,但這無關本文的宏旨,因而本文將取其廣義)。因此,龐氏騙局的可持續性主要取決於以下因素:
        1. 舊成員往佈局外的流失率(非佈局中的淨流失率)—愈高便愈可持續、愈低便愈不可持續
        2. 舊成員的回報率—愈低便愈可持續、愈高便愈不可持續
        3. 由新成員變成舊成員所需的時間(影響佈局中的淨流失率及淨補充率)—愈長便愈可持續、愈短便愈不可持續
        4. 新成員的付出能力—愈高便愈可持續、愈低便愈不可持續
        5. 新成員自佈局外的補充率(非佈局中的淨補充率)—愈高便愈可持續、愈低便愈不可持續
        假使龐氏騙局爆破,則新成員將蒙受損失,而舊成員則無法繼續得到回報。

        比較養兒防老(第二個情況,下同)和龐氏騙局(廣義,下同)後,我們便能明顯看出前者可算是後者的一種。因為養兒防老的可持續性主要也是取決於以下因素:
        1. 退休人士往相關經濟體外的流失率(如移民、死亡等,但不包括再就業)—愈高便愈可持續、愈低便愈不可持續(有少數知名人士甚至公開聲明「希望長者們早點去死」,不過這明顯是倒行逆施,因為如此一來絕大部分人都會「提早退休」,反使問題急劇惡化)
        2. 退休人士對相關經濟體的經濟需求—愈低便愈可持續、愈高便愈不可持續
        3. 由第一次成為相關經濟體的就業人士變成第一次成為其退休人士所需的時間—愈長便愈可持續、愈短便愈不可持續
        4. 相關經濟體的就業人士在其中的經濟能力—愈高便愈可持續、愈低便愈不可持續
        5. 相關經濟體的就業人士的補充率(來自由第一次成為其中的就業人士)—愈高便愈可持續、愈低便愈不可持續
        假使養兒防老這社會模式無以為繼,則相關經濟體的就業人士很可能會因配合養兒防老而無法積穀防飢(少數經濟能力特別強大的另計),使他們的退休生活失去保障,而其退休人士則無法繼續依靠下一代照顧自己的經濟需求,他們剩餘的資產也因而無法讓他們的經濟需求得到足夠保障(少數在沒刻意為之的情況下有積穀防飢的另計)。

        正因如此,正如龐氏騙局在撇除其蓄意欺瞞的性質後,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取決於其可持續性,養兒防老在撇除其道德因素後,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也取決於其可持續性。也就是說,以下的看法一般來說恐怕是不太合理的:
        1.  養兒防老是天經地義,不認同這點就是不孝—在個人層面或許如此,可是在社會層面某些情況下便稍為有點陳義過高。這是因為一個經濟體在稅率(包括間接稅,下同)過高、薪金普遍偏低(至少相對於消費物價指數而言)、薪金增幅持續追不上通脹(這將影響就業人士對未來的期望)、退休人士的醫療開支高企、人均壽命不斷上升、出生率偏低、失業率遠遠未達致近乎全民就業的地步、以及撫養子女的成本不斷上升等狀態出現時,就業人士即使不打算積穀防飢及不滿足退休人士的經濟需要,整體上也不一定經常能做到收支平衡。在這情況下他們自然缺乏持續滿足退休人士的經濟需要的能力,因為在犧牲自己將來的前提下成全別人是不可持續的,硬要這樣配合養兒防老反會使它更快無以為繼。
        2. 養兒防老是自私的想法,逼使別人配合是推卸責任—在個人層面或許如此,可是在社會層面某些情況下便同樣稍為有點陳義過高。這是因為隨着人類文明的發展,我們對兒童的權益日益重視,加上愈來愈難以獨善其身的環球競爭也愈來愈激烈(至少因全球一體化及人口過剩),成為父母及隨後撫養子女的成本便因此愈來愈高。另一方面,為了抒緩因二戰造成的嬰兒潮帶來的全球性人口老化(也就是說現在的人口老化是二戰遺禍),全球都希望透過提高出生率盡量爭取成效(實際上在人口過剩的背景下,只靠這方法抒緩人口老化只是不斷把問題推給下一代的下一代。這樣做也是不可持續的龐氏騙局,因後者的人口過剩會更嚴重且長者會更多,使他們面對的人口老化變得更嚴重;這些都會另文詳談)。結合傳宗接代的現實及道德需要,很多就業人士都要至少擁有1個或2個孩子。假若他們不打算養兒防老,由於相對高昂的撫養子女的成本,他們一般都恐怕難以持續做到收支平衡,更不用說是積穀防飢了。因此,假若我們不允許養兒防老,大概不少人都會寧願不當父母算了,如此一來出生率將驟降,紓緩人口老化的計劃也將被打亂(雖然正常的部署應該也包含延遲退休年齡,因為這才應該是抒緩人口老化的核心措施;這些都會另文詳談)。

        總括而言,養兒防老不單是道德問題,也是現實問題,因此「養兒防老是否應該」難以一概而論,而是要結合相關經濟體的現況及未來走勢才能判斷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假若養兒防老由利大於弊變成弊大於利,則我們至少應考慮是否暫且不視之為絕對的道德需求;假若相反的改變發生,則我們至少可考慮使之再次成為社會上的常態。

2017年10月24日 星期二

一些量變造成質變的例子

        「設使一個湖中有一些魚出現問題。若只有少數的魚出現問題,那應該主要是那些魚自身的問題;若有多數的魚都出現問題,那應該主要是那些湖水出現問題。」即可為「量變造成質變」(廣義,下同)的其中一個表達方式。這是因為問題原來的性質是「魚出現問題」,可是隨着愈來愈多的魚出現問題,它卻慢慢由魚自身的問題變成湖水的問題,因此這也算是「量變造成質變」。在日常生活上,我們也不難找到類近「量變造成質變」的現象:

         設使我們發現有些小學生患上焦慮症。若這只是偶爾才出現數個零星個案,則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小學生自身或其身處的個別環境的問題,如他們的家庭出現問題或他們是校園欺凌受害者等;若一個城市有3成小學生患上焦慮症,則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整個教育政策及生態長久的問題,如求分不求學兼拔苗助長的教學和考試制度及金錢掛帥的教育產業鏈等。若是前者的話,可以透過社工介入及學校支援(如就校園欺凌作出跟進),僅僅如此便作出教育改革的話則輕則小題大做、重則朝令夕改;若是後者的話,作出教育改革恐怕必不可少,若政府還只是教導教師和家長如何支援有需要的學生的話則輕則治標不治本、重則只是轉移視線甚至推卸責任。因此我們務必留意「量變造成質變」有否出現,否則難免藥石亂投。

         設使有愈來愈多高中及大學生投訴,說愈來愈多大學學位都被鄰近龐大地區頂尖的學生搶佔,使前者的出路愈來愈窄,這樣下去的話年輕人將對未來失去信心。這時有些人走出來說:「大學學位被『搶佔』是因為別人的學業成績比你們好,因此這根本只是你們自己懶惰。人家是學生你們又是學生,為甚麼你們就不能像人家那麼用功讀書?」。若後者的用意是針對某個個別的學生以勉勵他變得更為勤奮及上進,則他還有一點可能戰勝那些頂尖的學生的:可是若後者的用意是希望整代年青人都變得像那些頂尖的學生一樣能幹,這恐怕是近乎不可能的。這是因為假若這竟然能實現的話,要麼意味着本地的教育制度和生態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要麼意味着整代年青人都比鄰近龐大地區的學生更加發奮圖強,否則鄰近龐大地區的學生一旦也變得更加發奮圖強的話,他們的整體水平便會像本地的學生般提升。由於這裏的競爭力是相對的,即使前後者結合的對外整體競爭力有所提升,他們對內的競爭力差異還是沒甚麼變化。也就是說,鄰近龐大地區頂尖的學生的競爭力依然和本地頂尖的的差不多,可是前者的數量卻比後者多得多,本地其他學生要進入大學的話,除了要和後者競爭,也要和前者競爭。除非本地幾乎所有學生的水平都是差不多達到頂尖水平—而這是近乎不可能的—否則本地大部分的學生都幾乎不可能戰勝鄰近龐大地區頂尖的學生。因此,在這情況下,我們應反思「為甚麼學生必需入讀大學」、「為甚麼這個社會需要那麼多大學生」、「大學是為了甚麼才存在的」這些更根本的問題,從而盡量達致各方理性討論下的共識。

         設使某城市的出生率偏低,某些人覺得年輕一代應該盡傳宗接代的責任。若前者是針對個別的年輕人或新生家庭,則可在考慮後者的經濟狀況、對自身及社會的未來的信心、及各持份者有關傳宗接代有多重要的想法等關鍵因素後再作出針對性的支援及遊說;若前者是針對普遍年輕人的話,則應先思考一般而言對提高出生率有利及不利的因素,如稅制、人均居住面積、學費、學業上的競爭、樓價、租金、工資、工時、消費物價指數、工資增幅與通帳的比率、人均負債比率、社會流動性、外傭政策、供養父母的負擔……等社會層面的因素。事實上,隨着社會的發展,兒童的應有權益愈來愈受到社會重視,因此撫養子女的成本也隨之增加。為了應付新挑戰,很多新生父母都要認真學習如何好好的撫養子女才能勝任新崗位。另一方面,雖然社會也開始重視對新生父母乃至祖父母的支援(因有不少孩子是由祖父母而非父母撫養的),但在雙親皆為全職人士為主流的年代,要持續滿足子女的物質和心靈需要還是普遍存在的難題,因為新生父母一般都持續面對着責任沉重但資源短缺的情況。

       以上例子旨在展示「量變造成質變」這現象至少有些時候不容忽視的,否則我們很容易會得出不合理的想法而不自知。隨着問題的量的改變,問題性質也可能跟着改變,我們也可能因而需要用上不同的角度看待及解決問題,因此看問題時我們既要重質又要重量。

認知同理心的層次

        雖然同理心這概念如今已得到極大的普及,可是我個人的觀察告訴我,在那些自認頗有同理心的人當中,他們在運用同理心的表現在效果上還是有很大差異的,運用得不好的那些甚至會顯得比不表現同理心的人更沒同理心(比方說「嚴重誤解對方而不自知」一般比「明白自己不了解對方」還要差)。這要麼意味着其實有相當一部分根本沒甚麼同埋心卻自認為有,要麼意味着同理心其實有層次之分。若是前者的話,我們恐怕需要用上其他概念(比方說是投射)來描述這種誤用甚至濫用同理心的表現;若是後者的話,我們便要弄清那些層次。本文將根據自身觀察來集中討論同理心中的認知同理心這部分的層次之分。

初級層次
        初級層次是極低操作成本卻又極不可靠的同理心(認知同理心,下同)表現,其本質則為把自己這個人完整無缺地硬塞進當事人身處的單一事件。以下例子即能展示初級層次:
        設使一個小六學生沒有留下遺書便自殺身亡,其父親只知道她前一天晚上因為面對大批功課及測驗而出現抑鬱傾向,自己卻因為長期加班使自己回家後勞累得毫無理會她的心力。
        以下是一些運用初級層次的同理心後可能出現的想法—
        1. 「這個小女孩的抗壓能力真弱,竟然僅僅因為學業壓力而自殺!我小時候也經常要通宵才能完成功課,有甚麼不懂的還得靠自己弄明白,不然便要被老師和父親打!我連這樣都能撐過去,這個小女孩所面對的又算得上是甚麼?大家都是人,為何我能做到她卻不能?」
        2. 「這個小女孩真可憐!我小時候也曾面對那些根本做不完的功課及測驗,那時覺得這種被奴役的人生真絕望!要不是我的父親及時發現自己不對勁,我也許也老早自殺了!」

        很明顯,在上述例子中運用初級層次的同理心是不夠可靠的,否則便不應該出現完全相反的想法。另一方面,在下述例子中運用初級層次的同理心卻應該是足夠可靠的:
        設使一名女子被輪姦後不久自殺身亡,一般人聽了這類事件後,即使只是運用初級層次的同理心,大多至少都會有類近「雖然自殺是不對,可是這個女子真的很可憐!有了這種一切都被毀掉的經歷後,即使是選擇自殺也是可以理解!」的想法。至於「這名女子肯定是穿得過於暴露才會如此吧,真是自找!」或「不論任何情況下自殺都是絕對不對!」這類想法大概不是運用同理心後得出的結果,因為它們一般都被視為缺乏而非運用同理心的表現。

        那麼這兩個例子到底有甚麼差異,使初級層次的同理心在第二個例子中運用是足夠可靠而在第一個例子中卻非如此?箇中關鍵之一在於,第一個例子中構成動機的相關因素較多且普遍性較低,而第二個例子中構成動機的相關因素較少且普遍性較高。這是因為對構成自殺動機有基本認識的都應該知道,第一個例子中的事主近乎不可能僅僅因為前一天晚上面對大批功課及測驗便突然選擇自殺,這些事件一般來說要麼是導火線,要麼是壓垮事主的最後一根羽毛。事實上,這類自殺事件幾乎都需要數星期、數月甚至數年才能醞釀出來,期間差不多都必定存在不容忽略的特殊因素,因此這類自殺事件的性質很難一概而論;另一方面,第二個例子中的事主很可能是因為難以面對過於巨大和突然的心理創傷才自殺,而且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要在經歷這種程度的心理創傷後活下去本身便需要非一般的勇氣。由於相關時序較短,外人較能認清來龍去脈,這些事件因而較能得到較為一致的同情。
        簡言之,一般而言,相關因素愈多且普遍性愈低的話,初級層次的同理心便愈不可靠;相關因素愈少且普遍性愈高的話,初級層次的同理心便愈可靠。

中級層次
         中級層次是操作成本稍高但尚算可靠的同理心表現,其本質則為在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及想像自己在擁有和事主相近的知識、觀察、經驗、能力和背景後(全都只是我們認為事主較大機會會有的),經歷一次事主所經歷的事件。以下例子即能展示中級層次:
        設使一個小六學生沒有留下遺書便自殺身亡,其父親只知道她前一天晚上因為面對大批功課及測驗而出現抑鬱傾向,自己卻因為長期加班使自己回家後勞累得毫無理會她的心力。
        以下是一些運用中級層次的同理心後可能出現的想法—
        1. 我們對事件有更深的了解後,發現原來事主的母親在生下她後便死了。父親在成為不在福利網中的家庭的唯一經濟支拄後,需每天工作20小時、每星期6天工作(因身兼2職),還要全家配合極度節儉的生後後,才能勉強達到收支平衡(因為百物騰貴)。另一方面,由於事主沒甚麼讀書考試的資質,不管父親再怎麼在百忙之中抽空幫忙(事主的功課漸漸變得困難得連父親也不懂怎樣做)、學校再怎麼拔苗助長(父親已替她選了不那麼催谷學生的學校)、假期補習班再怎麼操練功課和考試,事主的成績還是瀕臨留班邊緣。加上事主生下來便身體虛弱,即使再怎麼注重健康,卻常因巨大的學業壓力而感到不適,不看醫生也不行。
        2.  基於上述的了解,我們或許會這麼想:「今非昔比,這一代的孩子大多一出生便得與同輩競爭,還沒進幼兒學校父母便得替他們準備CV及面試技巧!連幼稚園都講求競爭力及補習,他們根本就沒有童年,這也難怪為何有不少小學生竟然會有焦慮症了!就像這個事主,她還得生在經濟結据的單親家庭,已經缺乏母愛的她更因父親沒空陪伴自己而又缺乏父愛,在這個連父母都不懂得做小學功課的年代,相關資質平庸的她又怎能不被連假期都要剝奪的學業壓力拖垮?視學生為為學校自身利益考試的考試機器的學校又怎能不把她迫得喘不過氣來?別說是這麼小的孩子了,即使是我們這些成人也會被這些壓迫逼瘋吧?自殺或許是不對,可是在這種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她又能怎樣?這樣都能撐下去本身才是不可思議吧!」

        雖然相比於初級層次,中級層次的同理心達致的看法一般都明顯更合乎情理,可是這也不見得後者就必定是事實真相,因為合理的不一定是真相,真相也不一定是合理。
         正因如此,一般而言,相關因素愈是由事主的心路歷程決定,中級層次的同理心便愈不可靠;相關因素愈是由事主身處的環境決定,中級層次的同理心便愈可靠。這是因為即使在這個層次,外人也只能看清事主身處的環境,還不能看清事主的心路歷程。
      另一方面,由於中級層次所需的調查工作明顯比初級層次的要多,如果初級層次已是足夠可靠,採用初級層次而非中級層次反而是合乎情理的(若要訓練同理心的話則另當別論)。

高級層次
         高級層次是操作成本極高但非常可靠的同理心表現,其本質則為在中級層次的基礎上,實際調查事主所有相關的記憶及心路歷程,然後再經歷一次事主所經歷的事件。以下例子即能展示高級層次:
         設使一個小六學生沒有留下遺書便自殺未遂,其父親只知道她前一天晚上因為面對大批功課及測驗而出現抑鬱傾向,自己卻因為長期加班使自己回家後勞累得毫無理會她的心力。
        以下是一些運用高級層次的同理心再基於運用中級層次後對事件的了解後可能出現的想法—
        1. 設使一名負責事主這個個案的心理治療師在充份了解事件後(注意這裏是自殺未遂而非身亡),發現事主的心路歷程很可能是這樣的:她雖然自小生活便很艱辛,可是這也使她很快便懂事,因此她很快便明白父親為了自己付出了很多。一方面,由於身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社會,她明白只有讀書才能讓自己的前途得到合理的保障,即使自己相關資質平庸,也必須將勤補拙(甚至為此放棄自己的童年),這樣才能使自己有合理的機會變得有能力報答身兼母職的父親而非成為啃老族;另一方面,由於她無意中知道了她的母親在生下她後便死了,雖然父親對她很好,她卻依然認為是因為自己才害得父親失去妻子並須身兼母職,因此她為了補償父親便認為母親的重擔應由她而非父親承擔。正因為這樣,她對自己的要求便變得愈來愈高—不但要在學業上表現出色,也要在家務上好好分擔父親的工作,即使這使她的壓力遠超一般小孩能承受的地步、即使這使原本便身體虛弱的她經常感到不適,她也認為這一切都是她該做的,因為她實在難以接受父親為了她如此辛苦自己卻甚麼都幫不了父親。遺憾的是,不管她再怎麼努力,她根本難以兼顧家務和學業,即使她改為全神貫注於後者也只能使她勉強不用留班。這些日積月累的經歷使她漸漸覺得自己是個害苦了父親的壞孩子,因為她認為自己不但愈來愈難以報答父親的養育之恩,反而只是使父親的負擔愈來愈沉重(至少因為自己的開支—包括看醫生時的診金—隨着年齡的增加而難免跟着增加),這些愈趨負面的想法最終使她萌生自殺的念頭。雖然她也明白她自殺的話父親幾乎必定悲痛欲絕(而且是在失去妻子的基礎上再失去女兒),可是每一份她做不完的功課、每一次她不合格的測驗,即使父親再怎麼體諒和鼓勵她,這些功課和測驗對她來說都恍惚是一次次地證明她的確只是害苦了父親的壞孩子,因而慢慢地強化了她的自殺念頭。最終,在事發前一天晚上,由於她即使通宵也完全不懂得如何完成任何一份功課、即使通宵溫習還是覺得自己幾乎不可能在接下來的任何一份測驗中合格,這終於成為使她內心崩潰的最後一根羽毛、使她對自己徹底失去信心,在萬念俱灰下連遺書都不寫就自殺了,因為她不僅知道讓父親知道真相的話只會對他造成更大打擊(甚至連父親也跟着自殺),甚至根本不知道該說出甚麼貌似真相的謊言或隱瞞哪些真相。幸運的是,這只是自殺未遂,事主身體只受了輕傷。
        2. 綜合所有關於事件和事主的了解,我們或許會感到無言以對,或是這麼想:「這……這樣的黑天鵝根本就是眾多不幸造成的家庭悲劇啊!這個過份依賴、催谷學歷和過於強調競爭的社會(兼具不夠完善的福利網)固然有一定責任,可是我們也不能說這事件都是社會的錯啊!失去妻子的丈夫和失去母親的女兒、因得不到福利保障而要身兼2職才能支撐家庭經濟的身兼母職的父親、因讀書和測驗的資質平庸而寒窗苦讀卻還幾乎要留班的女兒,這些不幸,要是少了任何一個,事主也許便不會走上自殺一途了!幸運並非必然,較為幸運又較有能力的我們是否應該要為這家庭做點甚麼呢(比方說為他們籌款、為事主義務補習)?」

        很明顯的,高級層次的同理心的成本之高,除非是相關專家、天賦異稟或對事主瞭如指掌,否則一般人根本難以負擔,因此要求一般人能達至這層次明顯是不切實際。這是因為一個人當下的情緒和想法除了和其身處的環境有密切關係外,和其相關心路歷程也有密切關係。要切實掌握一個人的心路歷程,除非事主自己說出來—而一般人甚至都不一定會對至親這樣做—否則除了依靠常識和常理結合對事主身處的環境的理解盡可能地推測外,便只能依靠像心理諮詢那類由專業人士操作的專業手法或是特異功能了。

總結
         初級層次的同理心的適用範圍一般只限於只有少量需要考慮的因素而每個因素的普遍性都很大的情況,否則便很可能得出比不運用同理心更缺乏同理心的想法;中級層次的同理心的適用範圍一般包括大部分情況,可是由其運用得出的想法即使再合理卻不一定是真相,因此運用時需考慮我們或許想錯了這個可能;高級層次的同理心雖然很大機會能準確捕捉事主當下的情緒和想法因而洞悉所有相關的真相,可是由於其操作成本遠超一般人所能負擔的程度,這層次還是留給相關天才、專家或是對事主瞭如指掌的人吧。簡而言之,我們在訓練和運用同理心時也得認清自己的同理心的局限和極限,以防完全弄錯了卻還不自知。

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理據的強弱之分

        在這個重視理性的社會,理據是一個論述會否被接納的根基,因此毫無相關理據的論述(即使有可能正確)一般都難以被廣泛接納。另一方面,即使一個論述有相關的理據,由於理據也有強弱之分,假如理據薄弱的話該論述還是難以被廣泛接納。因此若我們希望一個論述能被廣泛接納,我們需要注意可能作為該論述的理據能給予的支撐的強度。
        本文將嘗試說明理據的強弱之分,即使這明顯是過度粗疏簡化的區分:

弱理據
        假使一個論述試圖指出A成立,而其理據則為「若A成立,則能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成立,而且還沒找到任何疑點或矛盾指向A不成立。」,則該理據為弱理據。任何單一的弱理據雖能作為合理懷疑的依靠(即合理地懷疑A成立),卻不足以可靠地證明A必定成立。這是因為把上述理據分拆成「若A成立,則能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成立」及「還沒找到任何疑點或矛盾指向A不成立。」後,便能用下述理由分析其本質:
        1. 「若A成立,則能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成立」在邏輯上分為「如果A為真則B為真」及「B為真」這兩部分。若是僅僅如此便斷言「A為真」就會犯下「肯定後件」這形式謬誤。
        2.  僅僅因為「還沒找到任何疑點或矛盾指向A不成立。」便斷言「A成立」就會犯下「訴諸無知」這邏輯謬誤。
        即使整合上述兩部分,上述理據還不足以支撐「A成立」 ,因為:
        a. 現階段還不能排除其實是還未知為成立的C也能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成立
        b. 現階段還不能排除存在着指向A不成立卻不指向C不成立的疑點或矛盾

        另一方面,大量相互一致的弱理據有可能成為一個類似證據鏈的證明,其本質可簡化為「若A成立,則能合理地解釋為何所有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成立,而且還沒找到任何疑點或矛盾指向A不成立。」,其強度相當於一個強理據(稍後詳述)。因為:
        1. 若A實際上不成立,而假如它成立的話卻能解釋為何所有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成立,這本身便是一個不太可能出現的巧合。
        2. 若A實際上不成立,則必須存在至少一個事實,其結合則能合理地解釋為何所有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成立,且至少其中一個事實是還未知為成立的,這本身也是一個不太可能出現的巧合。
        也就是說,若這類「證據鏈」(因為嚴格來說和真正的證據鏈不同,下同)竟然不成立的話,幾乎都是因為出現了不太可能出現的巧合,甚至是雙重巧合(後者一般來說已算是廣義上的黑天鵝了),不然就是因為這些理據當中很多都牽涉到幾乎無人能發現的巨大謊言。

        本質上,相互一致的弱理據的數量愈多,其形成的「證據鏈」則愈接近強理據,因為相互一致的弱理據其實是簡單枚舉歸納,而達到強理據級別的則相當於強歸納。

強理據
        假使一個論述試圖指出A成立,而其理據則為「若A不成立,則還無法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成立」,則該理據為強理據。任何單一的強理據只要不被推翻便足以可靠地暫且指向A成立。這是因為強理據是歸謬法的應用,即從「如果A為假則B為假」及「B為真」能有效地演繹出「A為真」。雖然嚴格來說,有強理據支撐的論述也可能是錯的,因為即使是嚴謹科學那些證據基礎如此強大的理論也有被推翻的可能(實際上有些的確被推翻了,如地心說便被證明為假,雖然在古時它也算是符合現時科學理論的最寬鬆的要求),可是,即使如此,有強理據支撐的論述至少是可以暫且當作是事實來看待,直到它被完全推翻為止。這是因為我們不能總是等待出現絕對的保證時才行動(而且絕對的保證這回事是否真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問題),那樣幾乎肯定會使我們變得經常都會寸步難行;即使我們嘗試總是考慮所有可能性,我們也會活得不必要地累,因為這樣做的成本明顯為不合比例地高。

        雖然一個強理據已足以暫且支撐一個論述,可是如果一個論述有多於一個強理據的話會變得更可靠—「若A不成立,則還無法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C、D、……成立」明顯比「若A不成立,則還無法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成立」可靠。其極端則為「若A不成立,則還無法合理地解釋為何任何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成立」,其強度相當於一個鐵證(稍後詳述)。因為要讓「若A不成立,則還無法合理地解釋為何任何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成立」與「A不成立」同時為真,幾乎必定意味着我們所有相關對世界最根本的認知都會受到最徹底的顛覆。雖然這並非絕對不可能,可是這明顯是極度神奇的論述,基於「神奇的論述需要神奇的理據」這理性原則,我們便需要有極度神奇的理據,其強度更須要比上述的鐵證級別的高得多—即我們說的鐵證如山(大量的鐵證)—才行。

        除此以外,強理據也有可能出現互相衝突的情況—「若A不成立,則還無法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B成立;若A成立,則還無法合理地解釋為何已知為成立的C成立。」。此時我們需比較哪邊的強理據的度較高—較高的一方一般較為可信;若兩者強度相當,我們則可用「奧坎剃刀」—採信其背後的假設被推翻的可能性較低的那個。不過,不論哪個強理據才是對的(甚至不排除兩個都錯),能出現這種情況要麼意味着我們對某些相關事實的理解有根本上的錯誤,要麼相關的真相真的是黑天鵝級別的荒唐事態。

鐵證
        
        假使一個論述試圖指出A成立,而其理據則為「若A不成立,則已知為成立的B絕不可能成立」,則該理據為鐵證。任何單一的鐵證都絕不可能被任何已知為成立的事實推翻,因此任何單一的鐵證都能充分證明A成立。這是因為要推翻「A成立」,我們必先推翻支撐它的鐵證,而這又必先推翻已知為成立的B。由於已知為成立的B本身至少又有一個強理據支撐(甚至是鐵證乃至鐵證如山),如此追溯下去,我們最終很可能需要推翻大量已知為成立的事實,其極端則為推翻所有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即近乎不可能。 

        鐵證與強理據的分別在於,強理據並不否定不合理卻並非不可能的解釋,比如說雙重巧合或是相關的真相本來便是荒謬絕倫等,可是鐵證卻能充分證明即使允許這些已知為不合理但可能的解釋也不可能推翻其所支持的論述,或那些已知為不合理的解釋根本是不可能的。另外,強理據也不否定有合理辯解的可能(即使還沒有人能找到它們),鐵證則能斷定不可能有任何合理辯解(除非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被推翻)。

        鐵證當中的最高境界為鐵證如山(大量的鐵證)— 「若A不成立,則所有已知為相關及成立的事實都絕不可能成立」。因為前述的「神奇的論述需要神奇的理據」這理性原則,要推翻鐵證如山的論述,這些神奇的理據的強度要比鐵證如山這級別還要高得多。其可能性之低,我們根本能視之為不可能,否則我們便必須總是考慮無限多的可能性後才能作出任何行動(因為可能性近乎0的可能的數量多如無限)—即我們根本不可能生存。

總結
        單一的弱理據雖然能作為合理懷疑的根據,可是僅僅如此卻不足以作為確信的理由;單一的強理據雖然並非絕對可靠,可是其強度依然足以讓它作為暫且採信的理由;單一的鐵證(鐵證如山便更是如此)即使並非絕無被推翻的可能,可是其可能性之低卻足以讓它作為絕對確信的理由(直到被推翻)。